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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伟大探险纪实报告之三——寻找食人部落

作者: 林德·海耶克

译者:罗丹

扫校:南郭

泰国食肉蜂


    他们5人来到泰国,未找到食人部落,却遭遇了一场与食肉蜂的大搏斗……这天,5
人正准备返回住地,因为一天来的翻山越岭,穿林淌河,已折磨得人精疲力竭。
    5人正在翻越一个小山坡时,此刻传来一阵小孩的哭声,同时夹杂着阵阵“嗡嗡”
之声,5人快步爬上山顶。一幅恐怖的景象吓得露丝惊叫起来,一头扎进威尔逊的怀里:
一群壮硕的土蜂黑压压的笼罩在女婴孩躺着的那片草地上,那孩子已被土蜂啃得只剩下
一幅骨头架子!
    西斯科见状,惊叫一声,转身撒腿往回跑,已顾不得那么多了。
    威尔逊用手拍着露丝的头:“别怕……”
    维纳生平第一次遇到这种恐怖的真实镜头,早已吓得半死,呆滞着瘫在了地上。
    只有汤姆森还有几丝镇定,毕竟是上过战场的军人,什么大场面没见过,为了大伙
的安全,他要挺身而出……汤姆森折了一根大树枝,准备随则迎战可能向山顶扑来的那
群食肉蜂。
    果然,那群壮硕黑大的食肉蜂似乎还很不满足,寻着有人的地方黑压压飞了过来……
“快!到山那边去,快!找个地方躲起来!”汤姆森早已吼叫起来,摆开了架子,准备
同土蜂誓死一搏了。
    威尔逊拉上露丝和维纳撒腿就往回跑,跑进丛林躲起来。
    汤姆森挥着手中巨大的树枝,因为他强悍有力,虽然树枝看起来像棵小树,但在他
手中仍被挥得呼呼作响。食肉蜂一次次被树枝驱散,又一次次蜂涌而上,汤姆森身上的
衣服已多处被撕破,并已流了许多血,渐渐地,汤姆森已感寡不敌众,快精疲力竭了,
他全身已伤痕累累,血迹斑斑……西斯科早已不知躲到何处去了。
    威尔逊和露丝以及维纳躲在丛林中,看着汤姆森快支撑不下了,作为带队人,威尔
逊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渺小和可耻,他决定振膊上阵。
    可露丝拉住他的手:“不!我不让你去!那很危险!会要你命的!”
    “露丝!如果我不去,汤姆森被蜂吃掉,最后我们也难逃一死。”
    威尔逊折了树枝冲上前去同汤姆森并肩作战……经过一番“浴血奋战”,食肉蜂被
赶走,汤姆森却已瘫在了地上动弹不得。
    泰国之行未寻到食人部落,却领教了一番食人蜂的厉害。
    汤姆森仗义之举救了全队人的性命,却落得全身皮开肉绽。威尔逊为了大家能养好
精神走完剩下的漫漫长路,完成本次出征的任务,能达到出征的目的,准备让大家休息
几周,加之身体本就虚弱的维纳在那次受惊吓后己卧病不起,需要治疗。于是,威尔逊
为大家找了个当地的老医生。
    听这位老医生讲,在泰国,已有成千上万人被食肉蜂吞食下去,就是不知如何消灭
掉这些食肉蜂,至于说食人部落,这位老人说他从小做着行医,几乎踏遍了全国各大古
老丛林,从未看到过什么食人部落,也许只是传说。
    威尔逊却坚信能再次找到食人部落,因为他们在第一次出征已在非洲找到过食人部
落,此行只是为了更进一步证实食人部落的存在。
    威尔逊他们在离开泰国前,准备为当地居民做一件事情,要彻底消灭掉那儿的食肉
蜂,为了消灭掉食肉蜂,须得先找到食肉蜂的老巢。为了寻找食肉蜂的老巢,威尔逊他
们杀了1只羊,放在一片草地上,因为据当地居民讲,食肉蜂有灵敏的嗅觉。只要闻到
血腥味,就会远道而来,它们平时以动物的尸体为主食,据说,巨大的土蜂群甚至会把
放牧在山坡上的牛马活活吃掉!土蜂之所以能吃下动物的肉,是因为它的上下腭长着5
只锋利、突出的牙齿。进食时吐出一种特殊的化学物质,然后一块块咬下肌肉,嚼烂后
储存在腹内,然后再将肉喂养幼蜂。土蜂果然闻到羊肉的气味,密密麻麻地飞来了,威
尔逊用一只大网罩住一群土蜂,并捉住几只大的,在蜂腿上系着小白线条,然后跟踪追
来,终于找到了食肉蜂的“老巢”。威尔逊返回寨子,叫来许多人,在土蜂的每个洞口
架满木柴,把数以千万计的土蜂全部烧死。对土蜂恨之入骨的人们用锄头挖开蜂巢的洞
穴,只见洞内布满了无数的土蜂幼儿,又肥又壮地蠕动着。愤愤难平的人们竟然用手抓
起土蜂的幼儿往口中送,仇恨地用牙齿咬嚼着活生生的土蜂幼儿,白色的虫浆溢满了嘴
角。人们挖出了几百公斤幼蜂,用了8匹马才驮回去。从此,人们才知道这种幼蜂的蛋
白质含量高,营养丰富,当地人把它看得比猪肉还贵。
    威尔逊算是为泰国人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威尔逊的探险小组听寨子里的人讲,在泰国北部有个中南半岛,岛上或许有食人部
落,威尔逊本打算离开泰国的,现在必须带领他的同伴往中南半岛上一行了。
    一天,威尔逊一行5人来到一个荒僻的山洞中,惊奇地发现了从未见过的、洁白无
暇的小鸟窝。这时,他们本就已经走得饥肠辘辘,便把这可爱的玩意儿用热水浸泡后聊
以果腹。不想他们觉得其味鲜美无比。于是,他们便在岛上专门寻找这样的小鸟窝,然
而这种鸟窝却又偏偏在高深的岩洞中才有。成千上万的金丝燕白天捕食昆虫,晚上便居
住在这种洞穴的鸟窝内。原来,雄金丝燕的喉部有非常发达的唾液腺,这些小鸟像蚕吐
丝一样,把分泌的唾液从一头绕向另一头,粘附在岩洞的石壁上,当唾液凝固以后,就
变成了银光闪闪的上等燕窝了,当人们把上等燕窝带走之后,雄燕还会造第二个窝,不
过,这时分泌的唾液已远非原先可比,只得借助于身上的羽毛了。燕窝常常可见到殷红
的血迹,它是雄燕拼命呕吐,使喉部血管破裂的结果。不过,获取燕窝也是一种非常艰
辛的工作。采窝人是冒着生命危险,爬上百英尺高的藤梯进入岩洞,然后用一把小三角
叉小心翼翼地取燕窝。燕窝有滋阴补阳、提神益气、延年益寿之功用,价格很昂贵,在
泰国的中南半岛上有数以万计的那种洞穴,有采不完的燕窝。
    威尔逊的探险小组虽未找到食人部落,却找到了被泰国人视为财富的燕窝。在泰国
并未找到食人部落,于是,他们就到了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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