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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作者: 马克思恩格斯 恩格斯 给《社会民主党人报》读者的告别信
*(注:这封告别信是恩格斯为《社会民主党人报》停刊而写的。这封信在该报上发表后,接着又于1890年9月30日刊登在奥地利杂志《社会民主党人月刊》第9期上。同年10月2日和3日分别发表在《萨克森工人报》第119号(最后一段被删掉)和《柏林人民报》第230号(开头两段被删掉)。此外,这封告别信还被爱·马克思-艾威林译成英文收入她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新时期》一文。发表在1890年9月25日的《每日纪事报》第8903号上。1890年10月该信被译成意大利文发表在《正义报》上。——400。) 请允许我也向读者告别。 《社会民主党人报》(注:《社会民主党人报》是德国的一家周报,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的中央机关报,在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生效期间,1879年9月至1888年9月在苏黎世出版,1888年10月至1890年9月27日在伦敦出版;1879年至1880年该报的编辑是格·福尔马尔,1881年至1890年编辑是爱·伯恩施坦;马克思和在该报整个出版时期为该报撰稿的恩格斯,都积极帮助该报编辑部执行党的无产阶级路线,批评并纠正它的个别错误和动摇。——397、400、647、661、662。)应当退出舞台。这不仅是因为曾经时常向其他党派作过这样的声明。更主要的还是因为,在变化了的条件下,《社会民主党人报》本身必然要变化,它的任务、撰稿人和读者都要变化。然而,起过如此明显的历史作用的报纸,它的版面、而且只有它的版面才反映了德国工人政党生命中最有决定意义的12年的报纸,——这样的报纸,不能够也不应当改变自己。它应当仍旧是原来的它,否则就应当停刊。在这一点上我们大家的看法一致。 我们大家还同样一致认为,由于本报停刊不能不留下一个缺口。在德国出版的任何一个机关报,不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都不能代替它。对党来说这只是一个相对的损失,因为党正进入另一种斗争环境,因而它需要另一种武器,另一种战略和策略。但是对于本报的撰稿人来说,特别是对我来说,这却是一个绝对的损失。 我生平曾经有两次荣幸地为报纸撰稿而充分享有一般能开展新闻出版工作所应具备的两个最有利的条件:第一,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第二,深信你的听众正是你想要同他们说话的人。◎第400页◎ 第一次是1848年到1849年为《新莱茵报》(注:《新莱茵报。民主派机关报》是德国1848-1849年革命时期民主派中无产阶级一翼的战斗机关报,1848年6月1日至1849年5月19日每日在科隆出版,主编是马克思;参加编辑部的有恩格斯、威·沃尔弗、格·维尔特、斐·沃尔弗、恩·德朗克、斐·弗莱里格拉特和亨·毕尔格尔斯。 《新莱茵报》起了教育和鼓舞人民群众的作用。阐述报纸对德国和欧洲革命的重要观点的社论,通常都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执笔。尽管遭到当局的种种迫害和阻挠,《新莱茵报》还是英勇地捍卫了革命民主主义运动的利益,捍卫了无产阶级的利益。1849年5月,在反革命势力全面进攻的形势下,普鲁士政府借口马克思没有普鲁士国籍而把他驱逐出境,同时又加紧迫害《新莱茵报》的其他编辑,致使该报被迫停刊。1849年5月19日,《新莱茵报》用红色油墨印出了最后一号即第301号。报纸的编辑在致科隆工人的告别书中说:“无论何时何地,他们的最后一句话始终将是:工人阶级的解放!”——180、204、401、506。)撰稿。这是革命的时期,在这种时候从事办日报的工作真是一种乐趣。你会亲眼看到每一个字的作用,看到文章怎样简直像榴弹一样击中目标,看到打出去的炮弹怎样爆炸。 第二次是为《社会民主党人报》撰稿。这同样是一个革命的时期,从党在维登代表大会上重新恢复并且此后“用一切手段”,合法的和不合法的,又重新开始斗争时起。(注:维登代表大会指1880年8月20日至23日在维登(瑞士)举行的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代表大会。出席代表大会的有56名代表。这是在1878年颁布了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的情况下德国社会民主党举行的第一次秘密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克服了由于党的活动条件的急剧变化而在党的领导人中间引起的惊慌和一定程度的动摇,在党员群众的影响下党的革命路线战胜了右倾机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倾向。 代表大会讨论了以下问题:党内情况,社会民主党议员在帝国国会中的立场,党的纲领和组织,党的报刊,参加选举,德国社会民主党同其他国家的工人政党的关系,等等。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对于党的进一步发展和巩固具有重大的意义。代表大会谴责了以莫斯特和哈赛尔曼为首的无政府主义分子的言论,他们否认利用合法机会和利用议会等等的必要性,走上公开同党决裂的道路。莫斯特和哈赛尔曼被开除出党。同时代表大会不顾右派的立场,把1875年在哥达通过的纲领的第二部分中谈到党力求“用一切合法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一提法中的“合法”一词删掉,这样,代表大会就承认必须把合法的斗争形式同不合法的斗争形式结合起来。代表大会批准《社会民主党人报》(见注294)为党的正式机关报。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德国社会民主党内的各种机会主义表现,以及党的某些领导人对机会主义所抱的调和主义态度进行了原则性的批评,这对代表大会的工作起了积极作用。——401。)《社会民主党人报》就是这种不合法性的体现。对它来说什么必须遵守的帝国宪法,什么帝国刑法典,什么普鲁士邦法统统不管。《社会民主党人报》无视帝国的和各邦的立法,每周都违法地潜入神圣德意志帝国国境;暗探、特务、奸细、海关官员、增加了一两倍的边防岗哨——一切都无济于事;《社会民主党人报》按期到达订户的手里,差不多像票据一样准;德意志帝国邮局无可奈何地把它送到收件人手里,任何一个斯蒂凡也阻止不了。而且当时在德国有一万多订户;如果说资产阶级读者在1848年前夕只是在极其少有的情况下才出钱支持自己被禁止的刊物,那么工人却在12年的过程中都非常认真地出钱维持自己的《社会民主党人报》。当我看到在编辑部、发行处和订户之间的这种安排得如此出色的无声的协作,这种组织得businesslike,也就是组织得井井有条的革命工作在周复一周、年复一年地总是准确无误地进行,我这个老革命者的心里总是感到说不出的高兴! 为推销这个报纸而作出努力和经受危险是值得的。这无疑是党曾经有过的最好的报纸。这不仅是因为只有它享有充分的新闻出版自由。它极其明确和坚决地阐述并坚持了党的原则,编辑部的策略几乎毫无例外都是正确的。而且还应当补充一点。当我们的资产阶级报刊一片死气沉沉的时候,《社会民主党人报》却反◎第401页◎映出我们的工人通常同警察的阴谋诡计作斗争时的那种生动幽默。 《社会民主党人报》也决不是党团的简单传声筒。当1885年党团的多数倾向于投票赞成航运津贴(注:1884年底俾斯麦为了加紧推行德国殖民政策,要求帝国国会批准对轮船公司的年度津贴,以便举办通往东亚、澳洲和非洲的定期航行。政府的这个要求使社会民主党国会党团内部产生了意见分歧。以奥·倍倍尔和威·李卜克内西为首的左翼遵循恩格斯的指示,反对支持政府的要求。党团中有机会主义倾向的多数(狄茨、弗罗梅、格里伦贝格尔等人)打算在发展国际关系的借口下投票赞成轮船公司津贴。在多数的压力下,党团通过了决议,宣称关于津贴的问题是一个非原则性的问题,党团的每个成员有权根据自己的看法投票;决议还指出多数社会民主党议员准备投票赞成轮船公司津贴。 党团右翼的机会主义立场受到党员群众和党的中央机关报《社会民主党人报》(见注294)的坚决谴责,该报反对机会主义者的斗争得到恩格斯的全力支持和指导。在尖锐批评的影响下,党团的多数在1885年3月帝国国会讨论政府提案时不得不稍微改变自己对政府提案的态度,他们以帝国国会接受党团的一些建议作为投票赞成政府提案的条件。只是在这些要求被帝国国会拒绝以后,社会民主党党团的全体成员才投票反对这项提案。——402、674。)的时候,该报坚决支持反对意见,并且甚至在党团的多数用一道现在连它自己也觉得不能理解的命令禁止该报采取这个方针以后,还是坚持自己这样做的权利。斗争继续了整整四个星期,在这段时间内编辑部得到了德国的和国外的党员同志们的有力支持。4月2日禁令发表,在4月23 日《社会民主党人报》刊登了党团和编辑部的联合声明,从中可以看出,党团撤回了自己的命令。(注:1885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帝国国会党团的机会主义多数派和《社会民主党人报》(见注294)编辑部对待政府的轮船公司津贴法案的态度截然不同,国会党团就此在1885年4月2日《社会民主党人报》第14号上发表了声明。声明党团不同意党的机关报有权在报纸上批评它的活动,认为对多数社会民主党议员在航运津贴问题上的立场所作的原则性批评是无根据的攻击。但是,在这个声明公布以后,《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部收到在德国的和流亡在外的党员寄来的大量信件,以及社会民主党地方组织集会作出的决议,坚决抗议社会民主党党团多数的机会主义立场及其对该报的攻击。党团的多数被迫让了步。1885年4月23日该报发表了《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部和社会民主党党团的联合声明,声明指出任何限制党内批评的企图都意味着破坏党的原则和动摇党的基础。这样,实际上等于社会民主党党团的多数放弃了自己原先的声明。——402。) 过了一些时候,《社会民主党人报》有机会领受了一下备受赞扬的瑞士避难权。(注:1888年9月瑞士联邦委员会根据德国当局要求,把《社会民主党人报》(见注294)编辑部的许多工作人员和编辑,如伯恩施坦、莫特勒等人驱逐出瑞士,于是报纸迁到伦敦,从1888年10月1日起在伦敦继续出版。——402。)正如1830年以来在所有类似的情况下那样,在这里也暴露出,每当这种避难权真正应当发生效力的时刻,它却总是失灵的。现在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自从1830年瑞士实行民主化以来,邻近的大国只准许这个小共和国进行国内的民主实验,条件是它只能在与每次事件有关的大国的监督下实施流亡者的避难权。瑞士太弱了,它不能不作出让步。这不应当责怪它。马克思正是在提到荷兰、瑞士和丹麦的时候常常说,今天没有比具有伟大历史的小国的处境更糟的了。不过,现在终于是停止胡说什么在“自由瑞士”有圣洁无瑕的避难权的时候了。 《社会民主党人报》是德国党的旗帜;经过12年的斗争,党获得了胜利。反社会党人法(注: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是俾斯麦政府在帝国国会多数的支持下于1878年10月21日通过生效的一项法律,其目的在于反对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这个法律将德国社会民主党置于非法地位;党的一切组织、群众性的工人组织、社会主义的和工人的刊物都被禁止,社会主义著作被没收,社会民主党人遭到镇压。但是,社会民主党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积极帮助下战胜了自己队伍中的机会主义分子和极“左”分子,得以在非常法生效期间正确地把地下工作同利用合法机会结合起来,大大加强和扩大了自己在群众中的影响。在群众性工人运动的压力下,非常法于1890年10月1日被废除。恩格斯对这一法律的评论,见《俾斯麦和德国工人党》一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08-310页)。——402、647、663、686、692、693、707、712。)已经破产,俾斯麦已经被推翻。强大的德意志帝国曾经动用了它的一切有力手段来反对我们;党对这一点一直报以鄙视的态度,直到德意志帝国最后不得不在我们的旗帜面前降下自己的旗帜。现在帝国政府又想再试一试用普通法来对付我们,因此我们也想再试一试用我们通过坚决运用不合◎第402页◎法手段而重新争得的合法手段。至于是否要把关于“合法”手段那一条重新列入纲领,这并不重要。应当努力暂时用合法的斗争手段对付下去。不仅我们这样做,凡是工人拥有某种法定的活动自由的所有国家里的所有工人政党也都在这样做,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用这种办法收效最大。但是这必须以对方也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为前提。如果有人企图借助新的非常法,或者借助非法判决和帝国法院的非法行为,借助警察的专横或者行政当局的任何其他的非法侵犯而重新把我们的党实际上置于普通法之外,那么这就使德国社会民主党不得不重新走上它还能走得通的唯一的一条道路,不合法的道路。即使是在英国人这个酷爱法律的民族那里,人民遵守法律的首要条件也是其他权力因素同样不越出法律的范围;否则,按照英国的法律观点,起义就成为公民的首要义务。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了,那将怎样呢?党将构筑街垒,诉诸武力吗?党一定不会帮自己的敌人这个忙的。党对历届帝国国会普选所赋予它的实力地位的认识,使它不会这样做。有20%的选票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然而这也表明,联合在一起的对手总还拥有80%的选票。如果我们的党在这时候看到,投给它的选票在最近三年内增加了一倍,并且在下届选举时还能期望选票有更大的增长,那么,除非它失掉理智,否则不会在今天20%对80%,而且面对军队的情况下进行暴动,因为暴动的结果毫无疑问会失掉25年来占领的一切重要阵地。 党有一个更好得多的、经过彻底考验的手段。一旦有人对普通法适用于我们这一点提出异议,《社会民主党人报》就会重新出版。为这种情况而储备起来的旧的机构将重新进行活动,这将是一个更加完善、更加有力和重新整顿了的机构。而且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第403页◎的:德意志帝国第二次将坚持不了12年。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写于1890年9月12日-18日之间 载于1890年9月27日《社会民主党人报》第39号 原文是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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