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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与谬误 作者: 恩斯特·马赫 第十六章 探究的预设 第一节 在某一有限的环境里成长和生活的人,一而再地碰到具有完全恒久的大小和形状、颜色、味道、重量等等的物体。在他的环境和联想能力的影响下,他变得习惯于发现在一个地点和时刻结合在一起的相同的感觉。通过习惯和本能,他预设这种对他的生物学的福利来说变成重要条件的恒久的结合。这种恒久的结合聚集到一个地点和时间,以致必定作为绝对的恒久性或实物的观念的基础起作用,但它们并非是唯一的恒久结合。一个被强使的物体开始运动,它强使另一个物体并使之开始运动;倾斜的容器中的容纳物从中流出;松开的石头下落;盐溶解于水;正燃烧的物体点着另一个物体,加热金属直至它发红和熔化等等。在这里,我们也遇到恒久的结合,除非存在较大的空时变化范围。 第二节 我们物理经验和心理经验的暂定终极的共同组合,是我们称之为要素的东西。我们观察它们的分离的恒久性,它们之间在一个地点和时间的关联的恒久性,以及这些关联的更普遍的恒久性。反复的和仔细的观察表明,分离的要素事实上并不是恒久的:如果它们似乎如此(比如说,在不变的照明下的颜色,在相对于地球不变的位置的重力),这仅仅是因为其他的相关要素的偶然的恒久性。甚至在一个时间和地点的关联也不是绝对恒久的,先前的例子证明了这一点,物理学。化学、尤其是感性知觉的生理学每日表明了这一点。因此,我们被留下和关联的普遍恒久性在一起,其他两个只是它的特例。如果我们把空间和时间的感觉计入要素之中,那么所有的恒久的关联都在于要素的相互依赖。当然,生物学的需要指引我们以观察感官直接可以达到的最简单的依赖开始,这一点已经被恰当地证明了。只是在后来,我们才成功地审慎查明复杂的和较普遍的案例,这些案例需要它们的表象的概念,要素本身在这里隐藏在概念之中。 第三节 正如我们通过反射和本能在我们的特质的影响下学会把握我们的生物学的需要和环境,然后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和深思熟虑地练习这种技艺一样;在探究中也是如此,在这里它是在理智方面、在成功的期待中把握的问题,正如我们在以往常常经历的那样,我们学会有意识地和深思熟虑地坚持预设,这些预设本能地起因于我们通过联想的心理特质,起因于我们环境的影响。 第四节 经验要素相互依赖的预设不需要是天生的,相反地,我们能够看到它的逐渐发展。在人群以及个人的生活和语言发展,诸如“因为”。“由于”、“所以”之类的概念在获得附有条件的和因果的意义之前,必须长期依旧保持在空时重合的水平上。同样地,在更综合地和更正确地考虑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之前,也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这确实是十分容易理解的;如果一切事物都像黑夜紧随白天那样十分规则地进行而无干扰,那么我们应该完全不加思索地使我们自己适应这个进程。直到存在从法则到缺少法则的机遇,我们才由于直接的或间接的生物学利益的缘故,被迫询问:事件为什么时而这样时而那样,哪些事物恒久地关联,哪些事物仅仅是因偶然性关联。借助这一区分,我们完成原因和结果的概念。我们称原因是恒久地与另一个事件(结果)连接在一起的事件。确实,人们发现,这个关系大半以相当不完备和肤线的方式被看待。通常,被视为原因和结果的,恰恰是过程的两个特别惹人注目的标志。仔细分析总是揭示出,所谓的原因只不过是决定所谓结果的整个条件集合中的一个条件;以致依据这些被注意到的或被忽略的条件中的哪一个,所讨论的条件可以大相径庭。 第五节 一旦要素的恒久关联的预设或以本能的习惯、或以有意识的方法特征铭刻于我们的思维,我们立即寻求任何新的和未曾料到的变化的原因。迄今观察到的东西为什么未继续存在?某个被忽视的或未注意的条件变化了吗?每一个改变都表现为打破稳定性、分解直到当时一起存在的东西、废除已习惯的条件,从而扰乱我们并提出问题,这一切驱使我们寻求新的关联,探究原因。 第六节 在比较高度发达的自然科学中,原因和结果的概念在它们的使用中正在不断地变得较为稀罕、愈受限制。对此存在着健全的理由:这些概念至多相当暂时地和不完备地描述了事态,因为它们不像预先指出的那样是充分精确的。只要我们借助可测量的量——这直接地对空间和时间、迂回地对感性知觉要素是可能的——能够概括事件的要素的特征,那么要素的相互依赖用函数概念比用原因和结果的概念可以更完备、更精确地表示出来。这不仅在两个以上的要素处在直接依赖时成立(例如气体定律pu/T=常数),而且更重要的是,当要素通过要素的几个链条间接依赖时也成立。具有它的方程的物理学与语词能够做的相比,可使这一点变得更清楚。 第七节 对于全都通过方程关联起来的两个或多个直接依赖的要素来说,每一个都是另一个的函数。在旧表达模式中,我们不得不说,在这个案例中原因和结果的概念能够相互变化。例如,如果我们有两个孤立的引力质量,或者两个接触的传热导体,那么一个质量的加速度是另一个质量的加速度的原因,反之亦然,对于导体的温度变化而言也一样。如果一个热物体A借助B,C……把热传递给N,那么仅仅A不再决定N中的变化了,而且所有中介物体及其配置也决定N中的变化。仅仅N的变化也不能决定A的变化:我们不再能颠倒该关系。即使在所有物体能够被看作是点的简单案例中,我们也需要像存在物体那么多的联立微分方程。每一个方程一般地包含与所有物体联系的变量。如果我们能够得到包含仅仅一个物体的变量的方程,那么我们能够积分它。这也导致其他积分,在积分中常数是由初始条件决定的。甚至通过这样的最简单的例子说服,也足以表明,由于给出了函数概念,通常的原因和结果的概念是多么不恰当,确实是多余的。 第八节 细心考察一下物理学过程,情况似乎是,我们能够认为所有直接的依赖都是相互的和同时的。就通常的原因和结果概念而言,对立面也有效,因为它们被应用于多重中间依赖的完全未分析的案例。结果“跟随”原因,关系是“不可逆的”。以枪中火药的爆发和炮弹的冲击为例,或者以发亮的物体和光的感觉为例:在两个案例中,都存在着与不计其数的环节相连的中间依赖的链条。被击中的靶子并没有归还火药所作的功,敏感的视网膜也没有恢复光所作的功;二者都只不过是依赖链条中的环节,依赖继续因它们开始的方式不同而不同。靶子可以产生纷飞的碎片,感知的人可以了解发亮的物体。过程作为一个整体不需要是瞬时的和可逆的,因为它建立在同时的和可逆的依赖的多重链条的基础上,关于这一点容后涉及。 第九节 原因概念并非总是相同的,而是在历史进程中变化的,在未来也可能如此变化。由于我在其他地方讨论了休谟(Hume)和康德的问题,几个较次要的条件可以在这里满足。心理的个性通过主体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发展。有机体肯定对天生的特性有贡献,也许比康德设想的还要多,尤其是就反射能够被激起这一事实而言。天生的特性不仅包括空间和时间的感觉,而且也包括所有感官的特殊能力以及它们包含的可能感觉的系统。情况变得很清楚,物理经验独力完成的生理的空间和时间还不能产生几何科学和数学科学的基础。因此,康德的问题——纯粹数学如何是(先验地)可能的?——无疑包含着探究的有生命力的创新观念,但是也许更重要的是,不能预设数学知识是先验地获得的:只有实证的生理-心理学探索、而不是哲学的判决,才能决定什么是天生的。至于因果观点,天生的东西至多包括使联想即器官的关联成为可能的基础,因为能够表明联想本身是以个体获得的(参见上面的p.24)。天生的因果现的观念把像惠威尔这样著名的探究者误导入最奇怪的曲解,尽管我们必须实际上称他是一位相当自由的康德主义者。在自然科学的理性方法论的基础方面,我们把许多东西归功于弗里斯及其学派,尤其是阿佩尔特,他们使尽气力想摆脱康德的脚镣而没有挣脱出来(参见上面在pp.100-101给出的例子)。贝内克是第一个作出本质上的进步的德国人。他直率地说:“在先前的东西中,我们把这样一个原则贯彻到底,即所有的概念、包括康德的范畴在内,都毫无例外地由观念的联想引起,以致在这个项目中,我们不能采纳惠威尔的观点。”……“从这个观点来看,科学的最普遍的部门是归类于由外部印象构想的东西的部门和归类于内部地预先决定的东西的部门。可以说,后者实际上包含着在我们自身之内先于所有经验给定的东西的知识。可是,比较仔细地确定这种关系的尝试,在它们预设下述说法时失败了:在充分形成的心灵中突出的形式甚至是在经验之前,或者宁可说在心灵发展之前,就作为天生的东西给定了。这是错误的:乍看起来适用于知识的形式仅仅是在心灵的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可是在此之前它们就在天生的性情和显示截然不同的形式的状态中被纯粹地预先决定了。”对于这些出色的一般性的评论,我无法添加任何有意义的东西。 第十节 与这种环境相互作用的主体,以对恒久性本能的期望的方式逐渐形成某种东西,他最终把这种东西作为公设、作为审慎地意识到的方法论预设留传给探索,这些预设常常被过去的成功和对它的更多的允诺所检验,因而这一切都是自然发展的事情。事实上,除非我们假定一个领域是可以调研的,否则我们不能决定去探究它,这便预设了恒久性;因为如果没有恒久性,在那里调研什么呢?这些恒久性是给定要素的相互依赖,是它们之间的函数关系和方程。如果方程被满足,那么这相当于一个被拓展的和被概括的实质性观点,而且也相当于一个比较发达的、被加强的和被阐明的因果观点。一般地,它与我们认为物理学方程是表达实物、定律,还是在特例中表达力没有关系:在所有事件中,它们表达函数依赖。考虑能量定律这个简单、明白易懂且又能够作各种诠释的例子,于是我们确实不能像这些诠释往往表面看来所是的那样,把它们视为如此大相径庭的。 第十一节 没有办法证明“决定论”或“非决定论”的地位的正确性。只有假定科学是完备的或经论证是不可能的,我们才能决定这样的问题。这些是我们导致考虑事情的预设,它们取决于我们对过去探究的成功还是对过去探究的失败给予较大的权重。不管怎样,在探究时,每一个思想者必然是理论上的决定论者,即使它涉及的仅仅是概率。雅科布·伯努利(Jacob Bernoulli)的大数定律只能在决定论预设的基础上推导。即使像拉普拉斯(Laplace)这样的拥有他的宇宙公式的令人信服的决定论者,也可能偶尔导致如下评论:偶然事件的组合能够产生最令人惊异的规则性,我们不必认为这意味着,例如统计现象与免除所有定律的意志是相容的。只有当偶然事件是概率所掩盖的规则性时,概率计算的命题才有效。只有此时针对某一时间间隔得到的平均值才能够获得任何涵义。 第十二节 在假定恒久性时,一般而言我们没有排除在个别例子中失败的可能性。相反地,探究者必须始终准备失望,因为他从来也不知道他是否考虑了在特例中可应用的所有依赖。他的经验在空间和时间上受到限制,给他仅仅提供了事件总体的小片断。没有一个经验事实以绝对的准确性重复自己,每一个新发现都暴露出洞察的缺陷,并揭示出如此之多的未曾注意的依赖的残余。因此,甚至极端的理论上的决定论者,在实践中必然依旧是非决定论者,尤其是,如果他不希望使极其重要的发现因思辨变得不可能的话。 第十三节 科学是一个事实,但是没有事实的确定的——尽管是最不完美的——稳定性以及相应的思想(通过适应)的稳定性,它也是不可能的:从后者我们能够推知前者,这必须被预设;事实上,思想的稳定性是事实的稳定性的一部分。也许不存在完美的稳定性,但是关于它所存在的东西,足以提供一个有用的科学的理想。 第十四节 一旦我们甚至注意并考察要素的相互依赖,探索的方法便自动产生了。相互依赖的事物通常一起变化:伴随的变异的方法是普适的指导,亚里士多德对探究者不足的暗示以及培根的比较广泛的叙述都以此为基础。J.F.W.赫谢尔考虑到原因和结果及其在那种秩序中的顺序的不可解开的链环,并注意到前者的增加、消失或颠倒制约后者中的相同变化,从而确立了探究的指导原则。他发现他本人被迫作出的许多附带条件清楚地表明,他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探究者强烈地感到两个概念不恰当。实验者不会不了解,对于比较复杂的居间的依赖,不能无条件地预设在简单的依赖案例中普遍适用的平行变异。以图式的形式对探索者指导的最详尽的陈述归功于J.S.穆勒。如果把原因和结果看作可测量的并可以有全部值,那么穆勒的方法是伴随变异法的特例。若在ABCD中,A是D的原因,则A在包含A的所有复合中存在(一致法)。若A消失,则我们得到D在其中也消失的复合BC(差异法)。其他的特殊化给出下余的方法。指导思想以及困难和纠缠在赫谢尔和穆勒那里本质上是相同的,惠威尔恰当地批判了穆勒的叙述和例子。使探究者的思想过程图式化,并且这样使他有意识地想到它们的形式,肯定不无用处,但是我们没有必要期望这使探究在任何特殊情况下都变得更容易。困难宁可说在于发现复合中的重要的要素,而不在于推理的形式。不过,如果在借助或不借助穆勒图式的情况下我们发现一个要素依赖另一个要素,那么这是纯粹的预备步骤,正如每一个科学探究者了解的,因为主要任务只是刚刚开始:即要发现D如何依赖于A。在大多数案例中,只有A和D二者都被看作是要素的整个复合时,穆勒的图式才有意义。在给定探究的目的和意图后,探究者将力图尽可能地审查这样的复合:它们毫不含糊地相互决定。只有他了解这样的复合,它才能在思想中完成在事实中仅仅部分地给定的东西;或者,才能预言完成的东西是否符合未来。在这方面,穆勒的指导将不会帮助他。 第十五节 用函数概念和变异法装备起来,探索者便可出发踏上他的旅途。无论他可能需要什么,他必定能从他的领域的特定获得物中学到。对此,无法确立特殊的规则。变异法是定量和定性调研的基础;它以相同的方式被用于观察和实验,同样指导导致理论的思想实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