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文科学认识论 作者: J.皮亚杰 二、无结构主义的经验主义与心理学的解释需要 当一门年青科学建立起来而又不得不争争吵吵地与哲学脱离时,它一般都要费一些时间来发现自己的主要倾向。因为这些倾向在开始时远没有被人们意识到(又是一个觉悟困难的例子),只是通过不断摸索,有时甚至是由于早期理论上的错误或夸张而被发现的。 在这方面,十九世纪新生的心理学中的联想主义——它力图通过由感觉和幻象构成的原子论先决要素之间的机械联想来解释一切——用它最初的夸张和帝国主义态度比它若是作为许多可能假设中的一个假设,以温和的形式出现,或许要起更大的作用。事实上,正是联想主义通过反应引起了行为心理学根源的美国功能主义,和至少是当代结构主义部分根源的德国思维心理学、尤其是格式塔理论的著述。这还不算心理分析以及比奈(他开始时采用联想主义,但自1903年起又毅然决然摆脱联想主义)、雅奈和其他许多为发生心理学鸣锣开道的人们的著述。 不过,在得胜而又冒风险的理论与填补这些理论的缺陷的更深刻的理论学说这种辩证关系内部,经常出现一种倾向,在本章一开始时就指出这种倾向是有益处的,因为它不断地死灰复燃,并且在历史上、在当代都有其代表人物,这就是实证主义倾向。它只着眼于唯一可观察之物并在各可观察之物之间建立可重复的关系,而不考虑通过寻求解释或通过解释性理论去超越一般事实或规律的水平。 由于我们的目标不是历史,而是解释当代心理学的主要派别,所以关于过去,我们只谈谈一种相当强烈的反差,这种反差,当人们翻阅最初几次国际心理学大会的文件,把它们同今天的文件相比较时,或者拿四十多年前美国心理学的情况同目前的情况对比时都能体会得到。当代绝大部分研究工作都是为解决一个问题而组织的,然后往往把研究的结果制成多少带有普遍性或抽象性的模式。而在过去,人们却长时期地从事于搜集事实,好象问题或问题的解决办法就会随之而来似的。例如,人们可以在一间实验室里(还是在1929年)找到年复一年搜集到的、大量有关同样一些小学生的资料,它们提供了一张极为丰富的、小学生在人所共知的种种测验中所获得的成绩纵向表。但从事这项艰巨而细致工作的人们却不知道他们要从中汲取些什么。今天,纵向研究只运用于检查增长速度中的各个阶段或变化的必然的先后顺序等等。只有把问题放在一个明确的位置上才能使为这一意图而搜集到的事实有用。 当代实证主义不再那样单纯了。例如,它的最著名、最合格的代表者之一,斯金纳,就在动物与人类心理学中明确地提出了学习问题。但是,由于只想提出确切的数据,斯金纳就有意识地在方法论上把自己的分析限制在两种可观察之物之上;呈现给主体的刺激或输入和由此产生的、可观察和可计量的反应或输出。在这两者之间当然有具有许多中间的心理或精神变化的机制。然而在方法上斯金纳无视这些中间变化,他把这一机制比作一只“黑箱”,人们可以把箱子的输入和输出联系起来而不知箱内到底发生些什么。作了这样的限制之后,他的研究工作仍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这方面可以举出两个事实。 第一个事实是对考诺斯基发现的“工具学习”的运用。在这位学者之前,人们认为一切学习是经验或实验者引起的“外在强化”的结果,经验或实验者通过成功或奖励,失败或惩罚来认可被研究的主体的反应。考诺斯基则证明,有些学习却相反地同自发地使用装置中提供的媒介物有关。因此,斯金纳就在他的试验笼子里安装了某种杠杆,动物一压在杠杆上——起先是偶然的,后来是有步骤的,食物就立刻出现。于是他观察了鸽子、老鼠等,他看到被关住的动物,在其搜索过程中终于会加力于杠杆,杠杆便变成了一种提供食物的工具。在这一方面,我们应当立即指出,看到这样一位学者用巧妙的办法撇开“黑箱”的内部不谈,有步骤地利用主体的一种功能性活动和一种近乎工具性的活动(后一种活动并不排除各种不同的强化),这是多么富于启发性啊!斯金纳观察的主要结果是,当整个装置在分配每一动物的结果方面由机制来调节时,他的鸽子在实验的种种变更中要比实验者参与其中的细节时更快地学会人们所期待于它的东西。由于斯金纳本人是教授,于是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用一些对每个问题提供几个可选择的答案的分配器给他的大学生们有程序地分配心理食物作为试验。学生一按相应的按钮,他就可以知道他的选择是否正确。如果正确,机器就继续运转下去;如果不正确,问题又再次出现。大家都相当清楚,这项心理-教育实验的结果是如何引导斯金纳及其后继者把这种程序教学法推广到语言、计算等的学习上的,以及目前这一方法在某些部门是如何流行而在另些部门又是如何受到非难的。在那些反对者中,应该提出的是大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对他来说,语言的出于本能的学习是绝不能还原为斯金纳的模式的。 因此,我们刚才举例的严格的实证主义,从实验的甚至理论的观点上看,远不是没有成果的。由于本书的目的不是批判地分析每个人的立场,而是研究各种趋势,我们无须就这第一个趋势发表意见,只要阐明为什么它没有被广大研究者所追随,以及在那些方面它被其他趋势补充或代替就够了。 B.在这方面,要指出的第一点是,一般来说(这不是斯金纳的情况,我们将会看到为什么),纯经验主义走向把行为分为原子 论的块并排除任何结构主义,这不是出于经过思考的归纳或演绎,而是隐蔽的并且是由于对问题的分割所造成的。思维的自然倾向是以简单解释复杂,并通过对复杂的直接分解把看来是简单的不再认为是简单的;而且(这是一回事)思维的最简单的运算是加法运算,它使人们认为一切复杂体系都是简单要素的单纯相加性集合。因此,纯经验主义总有歪曲精神实在、把精神实在还原为人为的“原子”而达不到整个结构的危险。这正是在古典联想主义那里所发生的情况:它一方面把知觉简单地(也就是说既看不到证实的问题,也看不到证实的必要性)分解为一些感觉,另一方面,又假设先前的感觉是以形象的形式被保存下来的。因此只要把主体的活动还原为用来沟通感觉与形象或形象与感觉的联想体系,就能重新获得具体和实际的整体即知觉、概念、判断等等。 许多学者以当今的刺激-反应(或S→R)模式来替代过去的人为“联想”。这个模式根据不同情况能带来或不带来同样的原子论缺陷。仅仅这一点就足以证明,研究者组织实验就是向实验投射整整一个盖然判断,而盖然判断的存在本身就表明严格遵守实证主义苦行的困难。如果把实验装置分割成小的、不连续的独立的刺激,S→R图式就又回到严格的联想主义(但自然是知觉与运动的联想,而不再涉及盖然的形象)。如果相反,凭借斯金纳的天才,人们选择一个带有整个因果关系的复杂情况,简言之即一个鸽子的活动能够更自由地表现出来的天地作为刺激的话,那么S→R图式就阐明不再与任何简单联想有关的工具行为。 因此,今天的一般倾向是认为S→R图式基本上是复杂的,同时单单这个图式是模棱两可的。首先,动物心理学和电脑造影分析表明了一个基本事实:这就是神经系统有自发的活动(波),机体也有(阿德里昂等人的研究),这些活动都不是对刺激的反应。当发生S→R反应时,人们越来越强调说,如果机体作出反应,那是因为它对刺激敏感。对刺激敏感这一先决条件在本能反应中(只是有“欲望”时刺激才起作用),是非常显而易见的,在学习中也并非不明显,如果步步紧跟主体的发展,观察主体对一个原来无所感觉的刺激开始产生感觉的情况的话。然而,这种敏感说明出现了新的安排,其结果恰恰就是反应。因此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认为S→R图式不是线性的(C→S),而是循环的S←→R。这就不能忽视机体Or,由此产生S(Or) R这种复杂关系,也不能忽视这一点,即要撇开中间变项不谈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 此外,即使格守最严格的实证主义图式,人们也不得不承认用来仅仅描述输入与输出(用可重复的关系或规律,而不作因果解释)的实验部分是任意切割的产物。我们已经看到输入的选择是以观察者对世界的切割为前提的。但是,输出的产生或出现正如我们刚才看到的,并不因此而与机体或新研究的主体的生命时刻无关,这就带有时间上的切割了。即使从实证主义观点来看,全部实验也应该把一切可能的输入轮流试验,从诞生(或胎儿期)直至死亡连续不断地加以研究。工具学习比起传统概念(请参阅下面第七节)所作出的巨大进步就是拓宽了输入并因此能在输出中达到主体生命的一个阶段,但必须从正反两个方向连续进行,而这即使从实证主义观点来看也必然导致心理-发生观点或有关全部发展的观点。 C.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有关精神发展的各种著述(这一点在第八节中还要谈到),就会看到这些著述有的是供解释之用的事实汇编,有的是建立于事实的基础之上,但全部目的在于解释事实而不仅描述事实,换言之,全都是超越实证主义图式的更为普遍的学说。的确,任何一种学说都摆脱不了这种几乎无法避免的必要性,即研究一个特定时期的发展“因素”(机体的成熟、经验、社会生活等等)。这是对因果解释的一种寻求,也是一种填满严格经验主义的空箱或“黑箱”内部的普遍倾向,尽管是以假设来填满的。 此外,即使在学习领域,一般的倾向仍然是解释性理论。若是仅仅指出一个小小的事实,人们可以只做简单的描述,只要学习是渐进的,只要所观察到规律能得到证实。但如果有一个与前一个过分相象的新收获,它把前一个收获部分地抹掉了,并且产生了如人们所说的“追溯性抑制”,那么谁都不免问个“为什么”。当然,所得的回答又是规律;这时就需要把这些部分性规律与更为普遍的规律协调起来,而协调规律就不再是简单的描述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必然要用演绎推理,而这恰恰是因果解释的一个方面。 在有关知觉、记忆、智力过程等的实验领域里,情况经常也是如此。例如,如果人们用一架快速投影机和用十分之一秒或百分之五秒等等时间放映一个已知的感觉效果(如一个光学几何幻觉),并且发现一个新的有规则的变化的话,那么,人们就不可能不问这一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这又是对因果解释的一种研究。 因此,尽管千差万别(这里所用的词汇可能还适合于每个人,但这或许仅仅是一个文字问题而已),但一般倾向是超越描述走向解释。这就意味着研究中有三个阶段:(1)首先是对普遍事实或可重复性关系的描述,也就是建立规律。(2)然后是进行演绎或协调规律。在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胡尔的例子。他在发现了一系列有关学习、强化作用、目的梯度、各种习惯的“族”的分级等等(参阅后面第七节)的规律之后,在逻辑学家费彻的帮助下,从某些公设出发建立了这些规律的形式化系统。由于他的公设对规律的演绎来说是充分的也是必要的,所以可以被认为是规律的理由。其他学者则不注意去作具有逻辑形式的演绎。但不管演绎是直觉的或多少是形式化的,不管它是明显的甚至是暗含的,一旦有好几条规律起作用,尤其当这些规律是属于不同等级的(全部性的或越来越局部性的和特殊性的),就不可能不把它们汇集在一个系统中,使一些规律从属于或派生于另一些规律。(3)但是,演绎规律还只是一种逻辑运算,单靠演绎来解释是不够的。如果演绎要完全的话,它一定要揭示那些作为必要的和充分的初始公设,而这些公设在阐明“原因”时就走上了解释之路。但是,如果人们局限于演绎的形式方面,那么就总有许多演绎体系的可能,其中有的体系把其他体系的结果视为公设,有的则相反。这时,要达到解释就必须以“模式”的形式来使规律的演绎具体化。这些模式被认为同时既再现了实际过程,又以演绎运算的形式表达了这些过程。当在所研究的现实中发生的实际变化与演绎运算相一致时,解释的目的就达到了(参阅后面第九节等)。 当一种规律(1)又有一种可能的演绎(2)与之相符并具体化为一个模式(3)时,人们就获得了解释。但是大家都知道,解释性假设在心理学里比在其他领域里更是多种多样。虽说当前的趋势不可否认地主要是力求统一——这种例子以后我们会看到,但仍然是一个未来的方案,不是现实,而且根据我们研究领域的许多部分来看,在解释中还存在着相当的混杂。原因不在于规律,因为在最能实验的部门,在更加临床的部门或在心理社会这方面能进行种种尝试去验证的部门,人们对规律比较容易取得一致的意见。原因也不在于协调或演绎规律,因为如果一些人着重于形式的逻辑化,另一些人则满足于更为直觉的看法,所得的结果基本上是没有差别的。真正的原因应该在可能模式的多种多样中去寻找。因为精神生活来源于有机生命,它在社会生活中发展壮大,并以各种结构(逻辑的、心理-语言的等等)作为表现。因而模式也就千差万别。这是根据还原尝试主要是有机论性质的(见第三节)、物理主义性质的(第四节)、还有社会学性质的(第五节),根据试图在与自我处于辩证关系的本能的各种变化中(第六节),在行为的表现中(第七节)还有在总的发展中(第八节)去达到心理学的专门性而有所不同。而这一切都带有多少是具体的或朝向抽象模式的形式(第九节)。正是通过研究这种种不同的解释形式,才能更好地同时指出心理学当前除实证主义之外的各种倾向以及这门学科同其他学科所有的日益众多的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