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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的困惑

作者: 江云


三,欲望冲突


幸福公式

 

人活在世上,每天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和压力,每天都会产生很多的欲望。这些欲望有时候可以和平相处,有时候却会产生激烈的冲突。那么人怎么解决欲望冲突的问题呢? 在通常情况下这个问题是简单的,只要根据欲望所要满足的需要的层次,就可以决定。如果欲望所要满足的主要是基本需要,因为低级需要更迫切,那么就优先满足低级需要。如果欲望所要满足的是非基本需要,因为高级需要能带来更大的满足感,那么就在有能力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满足高级需要。就非基本需要来说,通常越高级的需要越难以满足,所以人们还是先有条件满足低级需要。难的是理性与感性的冲突:理性需要有超越性但又不是绝对的,有时候理性难以取舍、难以做出困难的决定。

理性难以取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纯理性的问题,一种是感性与理性冲突的问题。纯理性的问题是比如情况难以判断、利弊难以衡量、或难以找到平衡。人的行为往往都牵涉到不止一种需要,也不是基本需要和非基本需要都分得那么开,常常都是很多需要混合在一起,所以难以取舍。比如,股票该买还是卖。这种情况就很难判断,很多时候靠经验和感觉,而且每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也不一样,投资策略和思路也不一样。再如考大学报什么专业,因为这决定着一个人今后的发展方向,有时候也很难权衡。有兴趣的不好找工作,热门的专业又没兴趣。这种情况是理性自身的问题,只有多考虑考虑,没有别的办法。第二种情况是其它需要与理性冲突,理性需要虽然有超越性但又不是绝对的,这种情况最难办:想学习吧,但是学不进去;知道吸烟有害健康吧,但烟瘾戒不了;被敌人抓住了,想不说吧,但受不了严刑拷打;想坚持自己的意见吧,但又受不了别人的反对;想保持尊严吧,但忍不住囊中羞涩。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人怎么决定他的行为?

现在我们要考虑一下,到底是什么最终决定一个人的行为?一个人所作所为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什么?这不是一个心理学问题,而是一个哲学问题,让我们来看看哲学家是怎么说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说,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在其目的指导下进行的。在实践中存在着某种因其本身而被追求的目的,一切其它目的都是为了它。这样一种目的就是善。幸福是行动所追求的一切善的制高点,是最高的善,是人生的终极目的。这就是说,幸福是人类一切行为的总目标。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说,“自然将人类置于快乐和痛苦这两个至上的主人的统治下,只有快乐和痛苦能够指示人们应该做什么以及决定人们将要怎样做。在它们的宝座上紧紧系着的,一边是是非的标准,一边是因果的链环。凡是我们的所行、所思和所言,都要受它们的支配;凡是我们所作一切设法摆脱它们的努力,都是足以证明和证实它们的权威之存在而已。一个人在口头上尽可以自命弃绝它们的统治,但事实上他却始终屈服于它们。”弗洛伊德说,从人们本身的行为表现看,人类生活的目的无疑是追求幸福——消极地说是消除痛苦和不快,积极地说是获得极其快乐的感觉,从狭义上讲,“幸福”这个词是指后者。他还说,我们所说的幸福(相当突然地)产生于被深深压抑的那些需要的满足。

既然幸福是人生的最终目标,既然快乐是人所追求的、痛苦是人所逃避的,那么人衡量一切行为的最终依据就是能得到幸福的多少。如果我们把所有感性需要满足的感觉称为“快乐”,把理性和超越需要满足的感觉称为“美好”,把需要不能满足的感觉称为“痛苦”,幸福可以通过一个公式来描述:

幸福 = 快乐x 美好 — 痛苦

幸福与快乐的感觉是不同的,虽然有时候这两种感觉很相似。幸福的时候必定快乐,而快乐的时候未必幸福。如一个人整天吃喝玩乐,没有正经事做。时间长了,他就会觉得空虚。虽然有快乐,他也不一定会感到幸福。仅有快乐和痛苦不足以描述幸福,还需要另一种感觉,那就是“美好”。“美好”就是觉得世界合乎理性时产生的感觉。

当没有“快乐”或“美好”的感受时,不可能会有幸福。单单有“快乐”或“美好”也不足以导致幸福,必须“快乐”和“美好”都同时拥有才可能幸福。如对大多数人来说,用贪污或抢劫偷窃来的钱大肆挥霍,可以感到很快乐。但由于毕竟钱的来路不正,人心里不踏实,人不会觉得很好。虽然很快乐,但不会很幸福。相反,过于强调理性而抹杀了快乐,虽然精神上感觉好,但也不会感到很幸福。如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虽然合乎天理,很理性很道德,但过度压抑了人的快乐,所以是不幸福的。人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光强调物质不行,光强调精神也不行。两者必须兼有才是真正的幸福。这里“快乐”代表物质,“美好”代表精神。

快乐主义和理性主义都只强调了幸福的一个方面。把幸福等同于快乐,导致了理性主义对“幸福”的排斥,也导致了快乐主义者对理性的排斥。把幸福等同于德性,导致理性主义者和宗教对感官快乐的排斥。快乐主义或享乐主义只强调“快乐”而忽视“美好”,会导致道德败坏。禁欲主义则过于强调精神追求、抹杀感官快乐,使生活变成了苦行。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幸福。“快乐”和“美好”对于幸福都重要,缺一不可。

“快乐”与“美好”相比,对幸福来说,“美好”似乎更重要些。这是理性需要超越性的表现。人对“美好”的追求可以超越对“快乐”的追求。最大的幸福不是每天快快乐乐、高高兴兴,而是体验到内心深远的宁静。这是灵魂的安宁。没有内心的宁静,即使整天表面上嘻嘻哈哈,心里却可能实际上是痛苦的,这不是幸福。相反,如果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快乐很辛苦,但你内心知道你在做什么,你心里很平静祥和,你还是可以感到幸福。

痛苦对幸福的影响力丝毫不亚于快乐和美好。痛苦越多,则幸福越少。如果痛苦大于快乐乘美好,人就是不幸福的。人的行为既可以是追求美好与快乐,也可以是逃避痛苦。对痛苦的逃避可以理解为什么平平淡淡就是福。平平淡淡的生活虽然没有那么多快乐,却也没有那么多痛苦。与其经历大起大落的快乐而最终承受痛苦,不如没病没灾、安心享受平平安安的生活。

幸福受“美好”的制约说明幸福的一部分来自感性需要的满足,另一部分则取决于我们的思想。我们的信念、希望和态度同样决定我们对生活的感受,决定我们的行为,影响我们的幸福。当基本需要都得到满足时,必然的“痛苦”减少为零。这时即使我们只有很少的“快乐”,幸福感也是大于等于零。这时不能说我们是不幸的。当我们的某些基本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我们就有“痛苦”。人的想法表现在“美好”值上。当你认为目前这一切是不美好的,没有前途、没有希望、没有意义,这时的“美好”就非常低,同时你还增加了精神上的痛苦。尽管你仍然可能还有些快乐,但“快乐”与“美好”相乘抵消不了“痛苦”,所以你的幸福感为负。你的总体感受基本上是痛苦。而当你认为眼前的痛苦不过是暂时的,是为了取得将来幸福的必经之路,也就是所谓的“No pain, no gain”,就是“没有耕耘就没有收获”,你对前途充满了希望,这时你的“美好”值就很高。某些基本需要不能满足并不意味着我们所有的需要都不能满足,我们还是可以从生活中找到快乐。这时你会很自然地注意生活中快乐、积极的一面,淡忘忽视生活中痛苦、消极的一面。即使原先的痛苦仍存在,但你的“快乐”与“美好”相乘就会远远大于“痛苦”。你的幸福感为正,你的总体感受基本上是快乐。通过这样一种机制,你的想法很敏感地调节着你的幸福感,决定着你的行为。人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两者必须兼有才是真正的幸福。

当理性需要与其它需要冲突时,如果满足理性需要,则“美好”感受多,“快乐”感受少,感性“痛苦”多;如果满足其它需要,则“美好”感受少,“快乐”感受多,理性“痛苦”多。这时候理性就要协调,先看看能不能转变想法,使“快乐”通过理性需要的审查。比如抽烟。如果烟瘾实在戒不了,人就会这样想了:不抽烟我简直活不下去,人活着是为了快乐,虽然抽烟损害健康,与其不快乐地活着,不如少活点就少活点,生命最重要的是质量而不是数量。这样一想,思想通了,理性与“快乐”的冲突消失了,于是继续抽烟。林语堂就是这样想的。如果无论理性怎么想都不能把事情说得通,那么无论做出哪种选择,要么“快乐”少,要么“美好”少,由于这两种在幸福感里是相乘的关系,相乘的结果使总值减少,甚至为零,这时候幸福感就取决于“痛苦”的多少,是理性“痛苦”多还是感性“痛苦”多。这时候人的选择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选择“痛苦”最少的去做。人生中很多选择都是这样,并不是因为这种选择的好处有多大,而是害处最小。人就是这样解决感性与理性冲突的问题。

如果感性和理性的冲突可以用上面的方法解决,虽然内心难免痛苦,但终究心灵可以平静。最可怕的是,人对两种痛苦都接受不了,内心就会不停地冲突,心灵永无宁日。这种情况极易导致心理精神疾病,或不久郁郁而终。在造成永久的不可逆的伤害之前,如果人能够得到外界的帮助找到合理的理由或办法来缓解两者的冲突,则可以避免许多的悲剧。

人在单纯遭到基本痛苦(一切由外界因素和体内非意识因素直接引起的痛苦)的时候,不会得心理疾病。在遭受痛苦以后,无助、焦虑、恐惧、不知道该怎么办等心理反应导致次生的心理精神痛苦。这种痛苦持续时间长,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就会导致心理精神疾病。心理痛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怎么想。现代人的大多数痛苦都是这种次生痛苦。解决这种痛苦的办法在于能否解决由遭受基本痛苦而产生的问题。人的认识非常关键。现代社会缺少解决的良方。这个问题以后另文再详谈。

 

需要与幸福

 

幸福就是满足需要,满足需要就是幸福。两者有一一对应的关系。需要满足的总体感觉就是幸福感。幸福与满足需要两者的关系不是不言自明的,是需要证明的。现证明如下:1,所有的幸福都是并且仅仅是因为满足了需要。所有与幸福相关的东西,如快乐、财富、梦想成真、荣誉、爱情、事业等等,之所以能够带来幸福,就是因为满足了或能够满足需要。比如荣誉能够带来幸福,就是因为荣誉首先满足了尊重需要。不幸必定是某些基本需要不能满足。吸毒也能带来某种幸福感,但这不是真正的幸福,这不是因为满足了 需要,而只是欺骗麻醉了我们的感觉。这种幸福是虚假的。2,满足了需要是并且仅仅是幸福。满足了需要必定导致幸福,尤其是那些本来没有满足的需要得到满足时,人的幸福感最强烈。比如成功的那一刻,人的许多需要都得到了满足,人感觉非常幸福。基本需要没有满足人就会有痛苦,但如果虽然有些基本需要没有满足,如健康需要,但其它需要满足得很好,如得到很多的关爱,“快乐”“美好”很多,人还是有可能幸福的。

这有两种情况人觉得自己所有的需要都满足了,可是并不感到幸福:一是因为人的需要非常多,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意识到的和未意识到的,那些未知的和未意识到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造成了痛苦。表面上看似乎需要都得到了满足,实际上是有需要没有满足。如维生素缺乏的人,他可能不知道他需要维生素,但却能感到缺乏所带来的痛苦。需要是无意识的,尤其当潜在的基本需要没有得到满足时,人会不感到幸福。这个时候人感到某种需要,但又不知道需要什么,是一种茫然无助的痛苦。二是要不断满足新的需要人才会感到幸福。当需要持续满足时,以至于你已经习惯那样,你不会感到幸福。比如呼吸新鲜空气、喝洁净的水、享受合适的气温,这些都满足了你的需要,但你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也不会为此感到幸福。所以,要不断地满足新的需要。这就是为什么人要去满足非基本需要,而不是只要满足基本需要就可以了。幸福不是一个稳定不变的静止状态,而是一个不断满足新的需要的动态过程。所谓乏味的生活就是没有什么变化的、没有满足新的需要的生活,所谓激动人心的生活就是新的需要不断地被满足的生活。新的需要总是在不断地产生,人总是处在满足新的需要的过程中。只要满足了所有的基本需要,就可以称得上是幸福的人了。非基本需要满足得越多,快乐就越多,幸福也越多。所以,幸福就是满足需要。

一个人要想生活得幸福,最起码的就是要满足所有的基本需要。满足每个人的基本需要不仅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生活目标,也是一个好政府的基本责任。任何一种基本需要没有得到满足都必然会带来痛苦,这种痛苦必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损害,破坏我们的幸福。并且这种痛苦只有通过满足基本需要才能得到消除,而不能通过其它方法消除。改变认识在这里无能为力。这就像饥饿的痛苦只有通过食物才能缓解,无论你怎么想,无论你怎么看待饥饿,都不能消除那痛苦。你可以暂时忘掉饥饿,但你不能永远忘掉它。只要基本需要仍然没有得到满足,它就会一直折磨你,直到你满足它。这就象鞋子如果穿得很舒适,你就会很快忘了它的存在。而如果穿得不舒适,你就会总感觉它的存在,直到你脱掉它或换新鞋子。

当人所有的基本需要都可以得到满足,人就应当基本上幸福了。基本幸福大致包括:我们要有温饱,不愁吃穿,有地方住;要有健康,有病能够得到及时可靠的治疗,看病能够付得起钱;要能够满足性的需要;要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社会里,有安全感,没有恐惧;能够自由地生活,任何人不能强迫我们;不被孤立和排斥,不受歧视;有爱,儿童不受虐待,家庭有温暖;有人格的尊严,有基本的*,不受酷刑,不被任意逮捕;要有工作;要生活在一个公正、合理、道德的社会里。

一个政府在其国民满足了基本的温饱需要以后,就不能停留在温饱需要的层次,以为只要有钱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当人们都很贫穷的时候,只要钱稍微增加一点就可以带来很大的幸福感。当钱再增多时,幸福感的增加则有限。这时候人们的幸福感主要来自其它需要的满足,如安全需要、归属需要等等。需要的全面满足能带来更全面的幸福感。发展经济是重要的,但单纯发展经济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表现在物质的极大丰富,还应表现在精神的极大丰富。这里的精神是指心理、精神需要的极大满足,比如让人感到政府关心人民、爱护人民,人与人之间和睦,社会环境很好,医疗有保障等等。

现代人每天匆忙奔波所追求的目标主要是为了满足非基本的需要。非基本需要不能满足也会带来痛苦和烦恼,但这不是不可消除的,这可以通过调整认识、调整对世界对生活的看法来消除。面对不完善的世界,怎样快乐地在这个世界上生活,是自古以来人们就面临的难题。古罗马哲学家爱比克泰德说过:“伤害我们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我们对事情的看法。在这里理性需要的超越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越是现代越是文明的人理性需要的主导性就越强,这不是现代文明对人性压抑的退步,而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进步。

幸福在于需要的平衡,不要为了满足一种需要而过多地牺牲别的需要。比如,为了挣更多的钱而疲于奔命,为了学习而导致健康受损,为了事业而顾不上家庭,为了成功而失去友谊,拥有财富却失去安全感,拥有名气却失去自由,拥有一切却不得不听人摆布,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幸福。

对于基本需要没有满足的人来说,幸福就是满足基本需要。饥饿的人,食物是幸福;久病之人,健康是幸福;单身的人,爱情是幸福;危险中的人,安全是幸福;没有自由的人,自由是幸福;寂寞的人,友情是幸福;低贱的人,尊严是幸福;无所事事的人,工作是幸福;缺乏知识的人,学习是幸福。当所有的基本需要都没有满足的时候,这时不是要一级一级地满足,满足了低级需要再满足高级需要,而是要一下子全满足。比如没有工作没有钱时,几乎所有的基本需要都不能满足;这时不能只想着找食物填饱肚子,否则很容易误入歧途,比如去偷去抢,而是要有更深远的目标,比如找工作,一旦有了稳定的工作,几乎所有基本需要都满足了。对于基本需要没有得到满足的人,幸福才是一个仍在前方的目标。对于基本需要都得到满足的人,幸福应该就在身边。多一份非基本需要的满足,就多一份快乐。一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应该是基本需要都能够得到满足的,因而是幸福的。

对于基本需要都得到满足的人,追求幸福的意义主要表现在满足非基本需要。非基本需要满足得越多,带来的快乐越多,人越幸福。由于越是高层次的需要越不容易满足、需要更高的代价,所以人们通常还是先满足低层次的需要。在所有的非基本需要中,满足温饱和娱乐需要是最容易的、代价最小的,所以人们首先满足这些需要。当人突然有了钱,人的第一个愿望就是好好享受一番。享受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吃好喝好穿好、买房子、旅游,然后就是性的享受。

非基本需要之所以是非基本的,说明人不必满足所有的非基本需要。由于经济条件不同、年龄不同、生活层次不同,不同的人会以不同的非基本需要为最高需要,并以此作为生活的主要目标。不同的人到达不同的需要层次,可以按照不同的需要为主要驱动力来划分人。

有的人娱乐需要比较强烈,这类人追逐快乐和乐趣,追求新奇和刺激,厌恶枯燥乏味和沉闷的生活。他们常常热烈、活泼、好动,热衷于所有的新事物,兴趣广泛,但也容易由于缺乏坚持而失去兴趣。这类人如果没有新鲜、刺激和乐趣,就觉得生活了无生趣。这种人最大的乐趣就是玩。如果你问他们人活着为了什么,他们会回答为了玩。他们生活的目标就是玩。很多青少年沉迷于玩游戏,就是处于这个阶段。

有的人注重自由需要,崇尚自由的生活,追求自由的能力。这种人追求自由,反抗束缚和压迫,有很强的逆反心理。很多人追求金钱。金钱除了可以满足低级需要外,还能给予人以自由的能力,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而不必为生活所迫做不得不做的事。这种生活的自由的确是很多人所追求的境界。王朔说:“有一点钱的好处就是,不舒服的钱,敢不挣。”

有的人更注重归属需要,乐于与别人保持亲密友好的关系,讲情谊,重视亲情友情。这样的人善于与别人交往,有良好的人际关系,高朋满座,人缘好,善解人意,从礼尚往来中体验到快乐和生活的意义。在工作中,他们主要追求的不是成就或权力,而是和谐融洽的气氛和关系,是同事的喜爱和赞同。他们的从众心理比较强,往往拥有大众化的观点,相信权威。很多这种人活着就是为了报恩,报答父母和亲人之恩。

有的人以爱情为生活的支柱,爱的需要强于一切。很多年轻人处于这个阶段。爱情能带来最大的快乐,失去爱情则带来最大的痛苦。与爱情相比,生活中其它的一切都黯然失色。一旦失去爱情的支柱,生活轰然倒塌,一切都不再有意义。爱情比生命重要,爱情死了,心也死了,生命也枯竭了。爱情本质上是基本需要,但作为最大幸福源泉的爱情就是非基本需要了。爱情破灭的时候,不仅非基本需要破灭,连基本需要也一起破灭。

有的人把满足尊重需要作为生活的最高目标,追求权力,追求荣耀。很多人追求财富,因为财富可以使人炫耀,可以得到别人的钦慕,更多的财富还拥有支配别人的权力。权力也可以满足很多需要,但对于以尊重需要为主要驱动力的人来说,权力最重要的还是权力本身,可以荣华富贵、出人头地。这是很多人的人生最高境界。当年陈胜说:“苟富贵,毋相忘。”别人都笑他,他感叹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其实他的“鸿鹄之志”也就是富贵。当这样的人达到富贵之后,他们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这样的人可能会很快乐,但却摆脱不了庸俗。

有的人以成就需要为主要驱动力,把事业成功或功成名就看作人生的目标。这样的人最不甘于碌碌无为,最讨厌平庸,总想以自己的成就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他们喜欢做挑战性的工作,喜欢冒险。他们活着就是为了做事,并渴望成功。他们最大的痛苦就是被剥夺能力或无所事事、怀才不遇、无法施展才能。这样的人成功了是英雄,失败了一钱不值。

有的人以自我需要为生活的主要动力,他们认为人生就是实现意志、张扬自我、自我实现、塑造自我。现代的主要哲学思潮包括唯意志论、生命哲学、自我实现论、存在主义都是这种观点。以自我需要为主的人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内在的驱动力,有的人可能很自私、只顾及自己的意志、意愿和目标,把自己的一切视为高于其它的存在,因为他们认为人生就是满足自我。也有的人把实现自我价值作为最高目标,在实现价值的过程中为社会贡献力量。

还有很少的人以追求超越为生活的目标。他们追求理想、完美、超越自己、永恒。马斯洛在三千个调查者中只发现一个人生活在“存在价值”水平,即以追求真理、美好、正义等“存在价值”为生活目标。在他们看来只有崇高和永恒的东西才值得追求。为了绝对完美的理念,他们不惜献出自己的一生或生命。这种人就是有最高追求的人。

就非基本需要而言,满足高级需要比低级需要带来更大的快乐,满足高级需要带来的幸福感更持久、更深沉。一份工作可以满足很多需要,如果我们只想到工作可以挣钱,那么工作所带来的满足感有限。而如果我们找工作的时候就想到工作不仅可以挣钱,更是自我实现、发挥创造性、实现理想的机会,那么工作带来的满足感就要强得多。做同样一件事,满足的需要不同,带来的幸福感是不一样的。

低级需要无限发掘所带来的快乐是有限的。我们不应停留在低级需要的水平。如对食物的需要,美味是好吃,但好吃还有更好吃。更好吃比好吃所带来的快乐的增加是有限的,而所付出的代价却要大得多。在同一层次需要无限发掘所带来的快乐并不与实现的难度成正比。不能提高层次往往造成贪婪,不仅不能带来快乐,反而有可能带来灾难。如过于贪吃的人会肥胖,过于追求权力的人可能会毁灭。我们不应当只知道满足于低级需要而忘记了还有更高级需要的存在。

有外国人批评中国人说:很多中国人对于生活的平衡性和意义性并不感兴趣,中国人对于美食——这个人类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上所下的功夫要高于其他。对于性的追求现在则成了欲望的主要目标。除此之外,中国人最重要的就是面子。“就像许多人以前提到的那样,中国人普遍不懂得如何为了个人和社会的福祉去进行富有成效的生活。潜意识里,中国人视他们的生活目的就是抬高自己从而获得别人的认知。这样一来,一个人就会对‘保有面子’这样微不足道欲望感到满足。‘面子’是中国人心理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它已经成为了中国人难以克服的障碍,阻碍中国人接受真理并尝试富有意义的生活。”

高级需要的满足可以带动低级需要的满足。以自我实现为目标比出人头地为目标高级,自我实现的时候就是取得成就的时候,取得成就则可以获得荣誉,达到出人头地的目的。而以出人头地为目标,成就只是一种手段。当取得一定的成就之后,人就不思进取,转而以其它方式谋求权力、财富和名誉,甚至会窃取他人的成就。所以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丁肇中说:“为得诺贝尔奖而工作是很危险的! ”

人活着不是只要荣华富贵就够了。一个人的境界不在于贫穷的时候坚信自己将来能富贵,不在于以坚韧不拔的努力追求富贵和权势,而在于能不能看得比富贵和权势更远。如果最远只想到荣华富贵,只能是俗人而已。一步一步实现目标是没错,但是如果根本就没有想过比富贵更高的目标,那就摆脱不了庸俗。这样的人一旦达到目标,就开始不知所措。

太多的人过于看重尊重需要,把财富、权力和荣耀当作生活的最高目标。由于只有比别人优越才能满足尊重需要,把尊重需要当作最高目标不但不能造就广泛的幸福,反而只会造成更多的不幸。财富、权力和荣耀这些东西都是少数人拥有才有价值,倘若所有的人都拥有同样多的财富,人就不会感觉到财富是一种幸福。现代人的财富比过去多得多,可是现代人并不感觉到比过去幸福得多。如果只有拥有少数人才能拥有的东西才能幸福,那么这就意味着大多数人都不可能幸福。生活不应当是这样的。

在茫茫宇宙中,地球就是人类生活的天堂。假如统治地球的人类大多数都不幸福,那么,地球上没有任何一种生物会是幸福的。这个世界应该是大多数人都能够幸福的世界。尊重需要虽然重要,但它不应是我们幸福的最主要或最重要来源。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基础上只能是“人比人,气死人。”把自己和别人比较,除非自己总能比别人优越,否则只能徒增自己的不快。而实际上我们并不能保证自己总是比别人优越,因为别人也时时总在想超过我们。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既有优于别人之处,也有劣于别人之处。机遇既可能在这个时候照顾你,也可能在别的时候照顾别人。总想超过别人,等于别人是你的生活目标。幸福不在于超越别人,而在于超越自己。

尊重需要不是人的最高需要,超越需要才是人的最高级需要。追求超越就是追求更好、追求至善、追求生命的意义。最好能够把成就需要、自我需要和超越需要三者结合起来,从取得成就、实现自我和追求超越中,人能获得最深远的幸福感和心灵平静。心灵平静是幸福的最高境界。如果人人都以尊重需要为人生最高目标,那就要难免要争高低、难免互相倾轧。而以追求超越为最高目标,则没有此限制。超越是无限的,也是永恒的。自我的发展也是无限的。以超越为目标的自我实现是人生目标的最佳选择,是人人可以拥有的,也是可以给所有人都带来幸福的。

自我实现应当和追求超越结合起来才有意义,自我实现应受理想的指导。因为没有理想指导的自我实现也有可能误入歧途。实现犯罪才能而不被抓获可以算一种自我实现,但却不符合人类普遍的理想,这样的自我实现并不能带来最深远的幸福。

并不是人人都能够接受追求超越是幸福的最高目标,因为如果人没有体验过某些快乐是不会赞同这些快乐大于其它快乐的。不识字的人不能体验读书的快乐,也不会认同读书的快乐高于喝酒的快乐。没有认真想过生命意义问题的人,是不会认同超出荣华富贵和功名利禄的快乐。

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考虑生命意义的问题。一是年轻时需要确定人生方向的时候,二是中年以后已有一定人生基础的时候。大多家境比较贫困的年轻人一般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实现个人的生存,创立自己的家庭和事业。这种人一般比较现实,不会考虑太长远的事。如果他们有最高目标,那一般都是荣华富贵——赚很多很多的钱或当很大很大的官。这种现实主义者目标明确,比较能够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获得成功,但一般能成小事而不能成大事。一些家境稍好或富裕的年轻人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希望,相信自己潜在的能力和运气,他们想知道什么是自己最值得追求的目标,以便投入自己全部的精力去追求。这些人中有的能够成就大事,有的可能眼高手低、志大才疏、一事无成,有的可能向现实妥协放弃虚幻的理想,但无论结果成败如何,他们是曾经认真考虑过人生最高目标以及生命意义的问题。

人到中年以后,四五十岁过后,人又开始重新思索生命意义的问题。因为人生不是无限的,四五十岁之后人生已过大半,人一般在这段时间左右达到人生的顶峰。年轻时的目标没有实现的人会感到命运不济,人生虚幻;贫困的人仍然会继续为了满足基本需要而努力;目标已经实现的人则会考虑下一步该怎么走,他们的人生基础已经打好,事业有所成就,见过世面,拥有实力,想到人的一生将要度过,于是开始思索怎样度过余下的生命才更有意义。中年以后,人的生命开始走下坡路,死亡的脚步日益逼近,正是死亡突显了生命的意义。死亡使人意识到人终究是要死的,那么,在死前就要做些有意义的事,这样的人生才没有白活,否则吃喝玩乐一生,虽衣食无忧,又有什么意义呢?那么什么事才是最有意义的事呢?这时候,人就会去思考生命的意义。思索生命的意义是人的超越需要追求永恒的表现。

幸福的重要指标就是生活的意义感和目的感。当人意识到生命的意义、有强烈的意义感和目的感,人就会活得充实,人就会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而奋斗,为之生,为之死,为之献出自己全部的心血和生命。这样即使死了,也是伟大的。

有些人也想追求高级需要的满足,但由于现实和自身能力的限制而无法满足,从而退回到低级需要水平。如当官,有人想有一番作为,但现实情况并不象他原先想象的那么容易。在经过一番努力之后,他可能会放弃原先的想法而满足于保住官位。然而,如果只为了权力而当官,最后只能变成庸俗的官。高级需要的满足比低级需要的满足要困难得多,即使付出很大的代价也可能不能得到满足。人可以暂时放弃高级需要,但不应当完全忘记或永远放弃高级需要。人应当像钢铁一样,有压力的时候可以屈服。一旦压力减弱,就迅速恢复自己的本性。不要宁折不弯(脆弱),也不要墙头草两边倒(软骨头)。

当人面临困境的时候,不要忘了理性需要的超越性。在无可逃避的困境面前,我们必须强调精神,因为困境本身就意味“快乐”的缺乏,我们别无选择。我们要面对现实调整我们的思想,以积极的思维面对生活。有的时候你必须接受现实、接受痛苦。只有接受它,你才能正视它,继而消灭它。鲁迅说过,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苦难的人生。面对苦难,无论你怎样苦恼、忧愁、抱怨,这些都无法改变现实,只能加深你的痛苦。这时候你就必须运用你的理性和精神,思索出应对之道和努力的目标来化解痛苦,尽力增加“美好”,在困苦中坚持信心和希望,在苦难中尽量“享受”“快乐”,来最大化你的幸福感。

在现在这个世界里,大多数人基本上满足了所有的基本需要。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怎么想、怎么看问题决定了我们是否幸福、快乐。快乐的人并非因为他们有更多的钱或有更多的事情值得快乐,而是由于他们能够把事情往快乐的方面想,能够积极地看待问题。不快乐的人生活条件不一定很差或有很多的事不值得快乐,而在于他们总是把事情往不快乐的方面想,总是消极地看待问题。不快乐的人即使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的快乐也是暂时的,因为他们马上又有了新的目标。人永远不会完全满足,而生活永远不会完美无缺,所以不快乐的人永远难得快乐。大多数情况下,幸福快乐不在于外界的环境,而在于我们自己。如果不改变我们自己看问题的方式,外界条件再好,我们也总是不快乐。

人活着是为了幸福快乐,可是生活往往是不那么顺心的。如果人遇到不如意的事就不高兴,那么人就永远不会快乐。人不能指望事事顺心如意才快乐,而是要尽量调整自己面对现实,面对有缺陷的生活,接受苦难。生活本来就是凶险复杂的,人生本来就是忧郁苦闷的,如果我们不能积极地思维,那么人生就会越加苦闷,人就会更加厌世。我们只有积极地看待生活中的问题,才能从生活中得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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