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的时候,上法律课,我们法律老师有个癖好,喜欢提问,提问之前必高声重复一遍问题。有一次正在上《民法通则》,突然老师又提高声音开始提问,所有同学都恐惧地盯着老师,惟恐被喊到,因为老师以提问来代替点名,所以是看着点名册提问的,所以大家都不必低下头。
1班25号!老师点道。
一片沉默(张三正在发呆)……
25号--张三!来了没有?老师重复道,刷!整个教室的人都看着张三。
没来!张三大叫。全班人都愣了!不过很快又开始佩服张三的勇气了。
怎么没来的?老师又问。
他病了!张三无奈,只得撒谎,全班一阵哄堂大笑。
你是他宿舍的吗?对于莫名其妙的大笑,老师也被搞糊涂了。
是的。面对老师的盘问,张三脸都绿了。
太不象话了,回去告诉他,让他下午到办公室来找我!全班同学又是一场大笑。
啊?!好。张三头皮都开始发麻了,下午找谁替我去挨骂呢?就李四吧,唉,又得请那小子吃一顿了。
张三正在为逃过一个问题而庆幸,老师又补充道:那这个问题你替他回答吧?
啊!?张三极不情愿地站起来,郁闷之情可想而知,教室里已经有人笑痛肚子了。
老师,能不能重复一下您问的问题?
啊!!这个问题我已经重复了三遍了,你怎么上课的?
不好意思,我没听清!张三额头上已经有汗珠了。
那好我再重复一遍。
我,报告老师,这个问题我不会回答。张三想反正是一死,何必死得那么窝囊呢,于是理直气壮起来。
那好,下午2:00和张三一起到我办公室来!所有同学都笑到喷血。
从此,法律课无一人敢说某某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