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里克·埃德温·史密斯(1872一1930年),英国律师和保守派政治家。从1915年起到1919年,任代理监察长,后升为大法官。
有一次,史密斯在一起由一个盲孩做原告的案子里做被告一方的律师。应诉法官提议把小孩抱到一张椅子上,以便陪审员能看清他,而史密斯却考虑到这样会引起陪审员们的同情,他反对这样做,尊敬的法官先生。为什么不领这小孩绕陪审台走一圈呢?
法官指责这是不合理的建议。
史密斯不客气地说:我是在听了不合理的建议前提下才这样说的。
为了让对方不再纠缠,法官用了培根的一句话来对付年轻的律师:年轻与谨慎是一对冤家。
史密斯则反驳说:尊敬的先生,培根也说过:‘多嘴的法官就像一根破音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