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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书籍
《普济方·针灸》 > 卷十七服诸药禁忌
有术。勿食桃李仁。及雀肉。胡荽。大蒜。青鱼、 等。 有藜芦。勿食狸肉。 有巴豆。勿食芦笋及野猪肉。 有黄连、桔梗。勿食猪肉。 有地黄。勿食芜荑。 有半夏、菖蒲。勿食饴糖鱼肉。 有细辛。勿食生菜。 有甘草勿食菘菜。 有牡丹。勿食生胡荽。 有商陆。勿食犬肉。有恒山。勿食生葱、生菜。 有空青、朱砂。勿食生血物。 有茯苓。勿食醋物。 有鳖甲。勿食苋菜。 有天门冬。勿食鲤鱼。 服药。不可多食生胡荽。及蒜。杂生菜。又不可食诸滑物。果实等。又不可食肥猪、犬肉。油腻。肥羹。鱼脍。腥臊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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