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寻梦网首页中医宝典中医书籍中医著作《伤科补要》>第二十五则·受伤感痧论
 
中医书籍



 《伤科补要》 > 第二十五则·受伤感痧论

第二十五则·受伤感痧论

凡受不甚重伤,越四五日,腹中绞痛,胸闷呕恶,或四肢麻木,或骨节疼痛,脉象或浮或伏,与症不合。指甲紫,两腿弯有青筋,必是痧秽之毒,宜刮宜放宜先服散痧之药,不可服伤药,与姜酒热汤等物。若犯之,则祸不旋踵矣。治法,吹人马平安散,吃蟾酥丸,又服再造紫金丹。俟痧退后,再投祛瘀生新之药,始无妨碍。又有伤症兼疫症者,先治其疫,而后治伤,庶可两痊。予临症时,常遇之,故特补出。

放痧穴道歌(佚)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