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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与胚胎学》 > 第二十七章 先天性畸形和致畸三、胚胎的致畸敏感期
发育中的胚胎受到致畸作用后,是否发生畸形和发生什么样的畸形,不仅决定于致畸因子的性质和胚胎的遗传特性,而且决定于胚胎受到致畸因子作用时所处的发育阶段。胚胎发育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但也有着一定的阶段性,处于不同发育阶段的胚胎对致畸作用的敏感程度也不同。受到致畸作用最易发生畸形的发育阶段称为致畸敏感期(susceptible period)。 胚前期是指受精后的前两周,此期的胚胎受到致畸作用后容易发生损害。但较少发生畸形。因为此时的胚胎细胞的分化程度极低,如果致畸作用强,胚胎即死亡;如果致畸作用弱,少数细胞受损死亡,多数细胞可以代偿调整。 胚期是指受精后第3周至第8周,此期胚胎细胞增生、分化活跃,胚体形态发生复杂变化,最易受到致畸因子的干扰而发生器官形态结构畸形。所以,胚期是最易发生畸形的致畸敏感期。由于胚胎各器官的分化发生时间不同,其致畸敏感期不同(图27-1)。 图27-1 人胚胎主要器官的致畸敏感期 胎儿期是胚胎发育最长的一个时期,起自第9周,直至分娩,此期胎儿生长发育快,各器官进行组织分化和功能分化,受致畸作用后也会发生畸形,但多属组织结构和功能缺陷,一般不出现器官形态畸形。所以,胎儿期不属致畸敏感期。 另外,不同致畸因子对胚胎的致畸敏感期也不同。例如风疹病毒的致畸敏感期为受精后第1个月,畸形发生率为50%;第2个月便降为22%,第3个月只有6%~8%。反应停的致畸敏感期为受精后21~4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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