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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案心得


盗汗未必尽属阴虚

中国中医药报  2009年10月22日

□ 马家驹 陈见纺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医院

盗汗,指寐时汗出,觉时汗止之证。盗汗为临床常见症状之一,历代医家多责之于阴虚。“阳虚自汗、阴虚盗汗”一语耳熟能详,但害人亦不浅。故历代医家对“阴虚盗汗”亦多持不同意见。如《丹溪心法·自汗》曰:“盗汗属血虚、气虚”。《景岳全书·汗症》云:“盗汗亦多阳虚也。所以自汗盗汗亦各有阴阳之证,不得自汗必属阳虚,盗汗必属阴虚也”。

辨证论治是中医的生命力所在,故在临床上,绝不可泥于“阴虚盗汗”之谓,必须要四诊合参、辨别六经方证,即《伤寒论》所言;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今年国庆节期间治疗一例严重盗汗,即深刻说明了辨证论治的重要性。患者王某,男,44岁,入院诊断风寒湿痹,患者盗汗一年余,曾在院外服用玉屏风散、锻龙牡、浮小麦等之类中药近月余,黄芪用至50g而不效。入院后,一方面采用艾灸关节以温经散寒。但患者主诉为汗出不适,观其症状,只有盗汗,稍有恶风,晨起枕头因汗出而全湿透,口微干,不苦,二便调,舌淡苔薄、脉沉。以六经来判,病位在表,属太阳病,为营卫不和,正邪交争造成的盗汗。再三思考后处方如下:麻黄10g,桂枝10g,生石膏45g,白芍10g,生姜10g,大枣5枚,炙甘草6g,三剂水煎服,日一剂,医院代煎。服用第一剂后,晨起汗出即明显减少,二剂后,晨起只有颈前微汗出,无不适,三剂则愈,患者极满意。

伤寒论》201条:但浮者,必盗汗出。又如成无己《伤寒明理论》:“其于盗汗之证,非若自汗有实者,悉当和表而已,不可不知也”。脉浮为在表,故盗汗属于表证。该患者白天活动的时候并无汗出,而是夜间盗汗,分析如下:白日阳气温熙脏腑,因而分散而无力与邪相争,故无汗。夜间脏腑得到休息,正气得到一定恢复,从而有能力与邪相争而汗出。但因日久津液受损,正气不能通过汗出而驱除外邪,故盗汗缠绵而不愈。虽病位在表,属太阳病外邪不解,但津液已虚,正如《伤寒论》第27条“此无阳也。不可发汗”,故治法为微微发汗,解表而不伤津。辨为桂枝二越婢一汤证。

此案只有盗汗一症明显,根据六经辨证,除外里证、半表半里证,从而判断为病位在表,为太阳未解、邪气在表,以麻黄、桂枝白芍生姜发汗解肌祛邪、调和营卫,同时佐以生石膏监制麻桂辛温之性,以免大汗,同时兼清郁热。姜、草、枣益气健脾顾护正气。从而达到表解邪去而津液不伤,故盗汗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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