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中药毒性
中国中医药报 2010年5月14日
□ 宋小莉 山东中医药大学
一直以来,人们对中药的认识存在误区,有些人认为中药是“有病祛病,无病健身”的药物,有些人则因为“马兜铃酸事件”、“含汞、砷中药安全性事件”,对中药的安全性大加质疑,媒体上甚至出现很多夸大其词的负面报道。
中国古代就有有关中药毒性的记载。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是“药”即具有毒性,正如《周礼·天官·冢宰》云:“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又一种观点认为中药具有偏性,即毒性。临床医生每取其偏性,以祛除病邪,调节脏腑功能,从而纠正阴阳之盛衰,调整气血之紊乱,最终达到治愈疾病、强身健体之目的。另外后世本草中出现很多关于狭义中药毒性的记载,即根据药物毒性或副作用的有无及大小,而标“有毒”、“无毒”、“小毒”、“大毒”。如牵牛子、商陆为有毒之品,容易使人中毒,用时必须谨慎。剧毒之品如乌头、砒石等,毒性强烈,临床多供外用,若内服须严格掌握炮制、剂量,切不可草率从事。
现代医学认为药物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疗效,另一方面就是不良反应。药物的两重性是药物作用的基本规律之一,中药也不例外。中药与西药相比,毒副反应相对较小,但并不是无不良反应。《中国药典》2005年版就收载有毒中药72种。
由于缺乏正确的宣传和指导,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中药是完全无毒的,可以随意服用。有些中药药品广告也往往对其毒副作用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避而不提或避重就轻,误导患者。患者在用药时也往往忽视中药的用法用量及其毒性,形成了认识的误区。在中药“无病健身”的错误观念影响下,长期、过量或者不恰当使用中药的情况时有发生,必然会引发中药的安全性问题。因此,正确宣传中药的不良反应的客观存在性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