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回应废除中医
来源:网摘 2008年12月2日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22日表示,制定和发布《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是对前一阶段出现的“中医是伪科学”“废除中医”等观点的正面回应。
2006年,一些人提出“中医是伪科学”“废除中医”等观点,在社会上引发激烈争论。
针对这些争论,《纲要》开宗明义: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其有效的实践和丰富的知识中蕴含着深厚的科学内涵,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继承发扬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以满足时代发展和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表示,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和“简便验廉”的技术优势,解决老百姓看病吃药的问题,以及发挥中药产业在解决“三农”问题、扶助贫困地区,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综合作用,依然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负责《纲要》起草的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邹健强处长认为,“废除中医”论的出现,反映了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中医药的认识和发展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医药在几千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独立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没有学习过中医的人是很难理解的,这影响了中医的发展和推广。因此,中医药要在新形势下实现创新发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现代化。
邹健强说,中医现代化关键在于充分利用现代医学和现代科技的理论与成果,用现代科学的语言表达传统医学的内涵。
中药产业整体水平不高,也是中医药创新发展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作为中药发源地的中国只占世界植物药市场年销售额的3%到5%,而日本占80%,韩国占15%。2005年我国中药出口额突破8亿美元。而韩国仅“高丽参”一项出口就相当于我国全部中药材出口额的50%,且其价格比我国人参高出10倍左右。
一些中药制药企业的负责人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医药理论研究未能给中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近些年由于中医药理论方面研究鲜有突破,一些企业明显感到在创制新药方面力不从心,只能生产一些传统中药品种,甚至用传统中药品种改剂型上市,以“假创新,真加价”的办法来牟取利益。中药企业界人士表示,这次将“中医药协调发展”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写入《纲要》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有利于中药制药企业从创新中寻求效益。
科技部等16部委21日联合发布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这是继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后,又一事关中医药创新发展全局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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