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国家、历代领导人与中医
中国中医药报 2011年7月1日
本报记者 向佳
近代中医,历尽沧桑。清朝中晚期以后,由于封建统治者的昏庸和帝国主义的入侵,民族虚无主义随之产生,传统文化受到轻视。特别是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由于其推行扼杀中医的政策,中医药一度处于奄奄待毙、濒临消亡的境地。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之日起,始终重视发展和利用中医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总结历史教训,从维护人民健康、发展人民卫生事业出发,高度重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制定了一系列保护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措施。
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非常关心中医药工作,把中医药学视为珍贵的文化遗产,并做出了很多重要批示。改革开放之后,党和国家的历代领导人同样也把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放在重要位置,给予了有力的支持。
毛泽东:中医是中国对世界的伟大贡献
毛泽东主席和中国中医研究院第一任院长鲁之俊亲切握手
毛主席批示
毛泽东对中医情有独钟,他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过:“中国对世界有很大贡献的,我看中医是一项。中医尽管有些道理还说不清,但行之有效就是真理。”1950年,毛泽东为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题词:“团结新老中西医各部分医药卫生人员,形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这次会议正式把“团结中西医”作为新中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方针。1954年,毛主席指出:“重视中医,学习中医,对中医加以研究整理,这将是我们祖国对人类贡献的伟大事业之一。”
1950年7月,毛泽东发出西医学习中医的号召。1954年11月,中央在批转中央军委党组《关于改进中医工作问题的报告》的批示中指出:“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大力号召和组织西医学习中医,鼓励那些具有现代科学知识的西医,采取适当的态度和中医合作,向中医学习,整理祖国医学遗产。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原有的医学知识得到发展并提高到现代科学的水平,也只有这样,才能纠正对中医的武断态度和宗派主义情绪,巩固地建立中西医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团结的关系。”
此后,西医学习中医在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中逐步开展起来。1955年底到1956年初,卫生部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天津举办了6个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以两年半为期,系统学习中医理论和治疗技术。
经过三年学习,1958年第一批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结业后,卫生部党组向中央写了《关于组织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总结报告》,受到毛泽东和党中央的肯定。毛主席在报告上做了重要批示,他说:“我看如能在1958年每个省、市、自治区办一个70~80人的西医离职学习班,以两年为期,则在1960年冬或1961年春,我们就有大约2000名这样的中西医结合的高级医生,其中可能出几个高明的理论家。”毛主席还说,“这是一件大事,不可等闲视之。”也在这里,毛主席提出了那句激励了几代中医人奋发进取的著名批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
正是在毛主席的直接关怀下,上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出现了中医现代史上发展的第一个令人瞩目的高峰。
1952年,在卫生部医政局内设有中医科作为中医行政管理机构;1954年,卫生部成立中医司,由一位副部长分管中医工作;1956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设立了第一批中医学院,同时在西医院校中开设中医系或增加中医药课程,从此,中医教育被正式纳入国家高等教育的轨道。就是在这一时期,产生了针刺麻醉、小夹板等许多引人注目的科研成果。
一些有代表性的中医中药人士,还被推选为各级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医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不断提高。
身为党中央副主席的周恩来,参与制定了党对待民族优秀文化的一系列政策。为了尽快落实毛主席关于“即时成立中医研究机构”的批示,周恩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和推动。1955年,卫生部中医研究院宣告成立,其所属的西学中班也同时举行开学典礼。对此在全世界首创的中医走进现代化医疗科研殿堂之举,周总理亲笔题词:发扬祖国医药遗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66年以后,在十年浩劫中,中医研究院多数科研项目被迫中断,北京市属医疗与科研机构也受到影响。困难之时,周恩来总理对中医科技界给予极大关怀和支持。
周总理善于运用中医药于外交事务,一方面他指示办外宾门诊、外宾病房为国际友人诊治疾患,另一方面经常选派中医药专家出国为一些有影响的人物疗病保健。派出的中医大夫以精湛的医术、高尚的医德,向世界展示了中医药的卓越疗效,扩大了中医药的国际影响。
邓小平:为中医创造良好的发展与提高的物质条件
邓小平同志接见陈应龙等著名老中医
邓小平1978年批示
十年动乱时期,中医队伍和中医事业遭到空前浩劫。全国中医药人员减少,中医药队伍严重乏人、乏术。
1978年9月,党中央以(78)56号文件转发了卫生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彭真、邓颖超、徐向前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也分别对中医工作作了重要批示。
中央转发卫生部党组报告的批语中强调要抓紧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要培养一支精通中医理论和有丰富临床实践经验的高水平的中医队伍,造就一支热心于中西医结合工作的西医学习中医的骨干队伍。邓小平在批示中指出:“这个问题应该重视,特别是要为中医创造良好的发展与提高的物质条件。建议以中央名义加一批语转发下去。”
随后,人民日报发表了《大力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的社论,光明日报发表《重视中医 发展中医 提高中医》的社论。广大医药卫生人员衷心拥护56号文件,尤其是不少老中医,认为这一文件是“及时雨”,庆幸中医“获得了第二次解放”。
紧接着,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医药事业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1980年,卫生部召开了全国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指出中医中药要逐步实现现代化,1982年在湖南衡阳召开的全国中医医院和高等中医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中医机构要保持和发扬中医特色。同年,“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21条,这不仅是对中医药的学术肯定,也是国际上对传统医学施以法律保护的首创。
1985年6月20日,中央书记处在关于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指出,根据宪法“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的规定,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中医药学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独具的特点和优势,中医不能丢,必须保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中医必须积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中西医结合的方针,中医、西医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努力发挥各自的优势。这一决定,使得党的中医政策更臻完善、具体。
在党的中医政策指引下,中医工作排除各种干扰,不断前进。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医工作的领导,中医药在我国卫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中医药统一管理的体制确定并逐步完善,中医的医疗、教学、科研、机构不断充实扩大。1986年,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医管理局。1988年,更名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事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江泽民:振兴中医药事业,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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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巴赤列向江泽民总书记赠送书籍
江泽民题词
进入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延续了党的中医政策,积极重视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江泽民与中医有着不浅的渊源。他生于江苏扬州一个著名的中医世家,其祖父江石溪精通中医并热心国事,这些对他影响深远。
1991年10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在北京召开国际传统医药大会,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传统医学专家和22个国家的卫生部的高级官员参加了会议,江泽民专门为会议题词:“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振兴中医中药事业”。
1996年12月,江泽民在出席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江泽民在论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时,专门强调要抓好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工作。他说,党和政府历来既重视现代医药又重视我国传统医药。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继续加强对中医药事业的领导。要正确处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既要认真继承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又要勇于创新,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实现中医药现代化,更好地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中西医工作者要加强团结、相互学习、相互补充,促进中西医结合。
2001年两会期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在看望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委员时强调,中医药学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也是我国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中华文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对世界文明的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要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推进中医药的现代化。中西医并重,共同发展,互相补充,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完善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不仅如此,江泽民还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为国际政要治病保健。2001年5月,江泽民邀请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到中国接受为期12天的中医治疗。当叶利钦夫妇回国后,人们发现他们健康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于是俄罗斯人对神奇的中医刮目相看。一时间,俄罗斯媒体对中医的报道铺天盖地,一些贵宾纷纷来华寻医问诊,中医的国际影响进一步扩大。
胡锦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2004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上海市视察时参观了上海药物研究所天然药物化学实验室,陈凯先所长向胡锦涛介绍说,该实验室研制出的抗早老性痴呆新药一旦推出,将是我国首个真正拥有知识产权的中药。胡锦涛听后很高兴,他强调了中药现代化的重要性,要求大家一定要用现代技术把中药行业做好,向世界介绍中国的传统财富。
胡锦涛勉励这里的工作人员:“把生物科技发展的成果与我们民族积累的宝贵医学财富结合起来,就一定能实现新的跨越。”
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将发展中医药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充分发挥祖国传统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温家宝总理也多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的吴仪,更是积极协调各部委、排除各种困难,给予中医药事业发展极大的支持。
2006年,一场始料未及的“取消中医”网络签名风波引发了所谓的“中医存废之争”,这些质疑不仅影响中医药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无形中也给中医药事业带来巨大压力。
争论和影响同样引起了中央关注。2007年1月,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吴仪主动要求参加,在会上开门见山地说,“来参加这次会议,就是要表明坚定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态度。”
吴仪强调,中医药的地位、作用及其科学性不容置疑,无论是从医学的角度,还是从文化的角度,都必须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会上,吴仪还就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扶持中医药事业加速发展、担起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历史重任等方面,做出明确指示和要求。中医界人士备受鼓舞。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的通知,为协调解决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如今,我国制定的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中医药已被列入“人口与健康”研究领域的四个重大科学研究方向之一。科技部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06年7月向全球发布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作为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国家战略,2007年1月,科技部等16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尤为重要的是,2009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这是一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史上具有深远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标志着党和政府把中医药事业摆在了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重要位置。《意见》首次全面系统阐明了党和国家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政策,为新时期、新阶段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也成为指导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如今,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政府更加重视中医药工作,各省纷纷召开中医药发展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意见,加强了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增加了对中医药的投入力度。中医药事业发展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正走向新的辉煌。
发展我国传统医药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经2003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行
2009年4月22日《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