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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止笑谭

作者: 朱邦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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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十六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起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承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   ◆转
    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合

◆起-上接章十五
    ┌──────────────────┐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

  注
  客观真实1:「客观」为人对宇宙本存现象观察后而得的共同体验与认知。
  客观真实2:人之观察常受到外界刺激影响,而产生主观。
  客观真实3:主观立场纯以自身之利害为判断标准,因而有偏差。
  客观真实4:要想观察到客观真实,唯有摒弃主观立场。
  解
  老子认为:保持虚明的态度,笃守宁静的心情,则客观世界中万事万物的运作,我
    才能观察到其中奥妙的循环规律。
  通
  ●《六祖坛经˙行由品》:『六祖惠能至广州法性寺,值印宗法师讲涅盘经,时有
    风吹旛动。一僧曰:风动,一僧曰:旛动,议论不已。惠能进曰:不是风动,
    不是旛动,仁者心动。一众骇然』。
  释
  人若无法克制自我,不为外界刺激所动,则心中不可能保持空虚、宁静。心有所动
  ,注意力即随之转移,是为『有欲以观其徼』。观徼之时,触目无不与己身利
    害相关,则『宠辱皆惊』。
  心不动,意空明,绝对客观之时,方得察知事物真象。

◆承-承章六
    ┌─────────────────────┐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
    │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
    └─────────────────────┘
  注
  客观真实1:事物之变化,无不依循能量作用之法则。
  客观真实2:自然界之发展,其能量之应用效率最高。
  客观真实3:符合自然者,能量之功率高,反之则能量损耗大。
  解
  老子认为:万物万象变化虽无穷尽,然却不违背大自然之法则,也就是回归本源,
  回归宁静,这称作归复本性。回归本性是常道,知此理则为明达,不明此理者
  ,往往妄自作主,必将自食恶果。
  通
  ●《易经˙归妹》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
    人之终始也,说以动所归妹也。征凶,位不当也』。
  释
  《章六》有『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之言,万物必归玄牝之门,既归则静止,是
    为一既定周期之回复。
  人应先求认知、理解宇宙之既定规律,方能知所取舍。盖宇宙之能量巨大,顺之则
  昌,逆之则亡。
  不幸人在年轻之时,无知无觉,为所欲为。到了晚年,蓦然回首,却已灯火阑珊,
    只能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转-判断
    ┌────────────────┐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
    └────────────────┘
  注
  客观真实1:凡先预设立场者,对事物必有选择性。
  客观真实2:有选择性则有所容,有所不容。
  客观真实3:有所不容者,必偏而不全。
  解
  老子认为:了解常道后,才有包容各种见解的雅量,才能保持公平、公正。唯有大
  公无私,才能周全不偏,符合大自然整体的规律。
  释
  人有主观,必有选择,有所选择,即有能容、有不能容者。有不能容则不全,不全
    则不合于天道。
  天道之公,在于均衡、对称。在物理学上有「宇宙对称律」,「质能互换律」,「
    作用力反作用力相等律」等。生命体则发展出体形对称,动、植物皆然,植物
    之叶,系以叶脉为经,呈左右对称。若以地面为界,茎、叶部与土下之根部均
    衡。动物之交感神经,于身体之左、右,呈镜射般对称。人类更演化出生理、
    心理,主观、客观,以及群体、个体等相依相辅之生存现象。此在人生之初,
    同样为均衡状态。然人有自我意识,自我以追求利益为生存法则,若自我利益
    大于群体利益,则破坏了均衡律,反之亦然。均衡律若遭破坏,群体及个体都
    将遭到消灭或重新组合的命运。以生理及心理而言,身为物质体,需要物质补
    给;心系抽象,建立在经验及认知上。物质决定身体之存亡,物质需求虽有限
    ,却能影响心理的认知。心主宰生活行为,由于长时期逐代经验的累积,人遂
    有主观、客观之认知。人如何在主观及客观、生理与心理之间,求取均衡,端
    视人对天道之了解而定。
  影响群体、个体之均衡者,有政治、经济、军事、宗教、风俗习尚等行为,影响身
    心者,则是感受、物质、竞争等因素。老子早已透视人性,知道人之私欲,是
    破坏人类均衡法则的基因,亦为人类自趋毁灭之前兆。然而此为自然之道,无
    以违也,因悲天悯人,特以「无为」为旨,谆谆善诱,期能釜底抽薪。故劝为
    政者不居功、不占有、谦虚自持,盖为政者掌权、有势,容易破坏均衡。再劝
    个人勿私、勿欲、明理奉道,以长保身、心之安泰。
  例
  人生之初,如同白纸一张,身、心本属均衡,老子称之为『赤子』。及长,身处之
  环境形成了心理认知,承袭了社会、家族、父母所累积之经验,也延续了其中
  因、果。由于这些经验缺乏客观性,因此个人的认知,不能免于主观倾向,此
    是主观与客观、生理与心理失衡的主要原因。这种失衡,导致个人的趋避、取
    舍,成为人类社会行为的动力。
  人类主宰了地球上的生态变化,也改变了自己生存的条件,不全则不公,不公则不
  久。当人类无法适应新环境,而被进化的浪潮淘汰时,也就是『公乃全,全乃
  天』的体现,也是天道循环不已之必然因果。
  对人类而言,天道循环虽不可免,却有缓急之分、迟早之别。人生不过百年,其适
  应之时空有限,设若变化剧烈,超过人之极限,『不知常妄作』,则灾难丛生
  。人宜『致虚极,守静笃』,维持环境能量变化之均衡,以利生存。
  国家、民族、宗教的对立与争战,亦基于环境之失衡。个人在此大前提下,无一能
    逃出其影响,因而演出各种悲欢离合的故事。世人若能稍敛私心,『知常容,
    容乃公』,即使战争、灾难不能全免,其损害亦将轻微甚多。再若一切顺遂自
  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则『公乃全,全乃天』,何畏
    之有?

◆合-结论
    ┌────────────────┐
    │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
    └────────────────┘
  注
  客观真实1:自然界中一切事物,无不遵循自然法则运行。
  客观真实2:符合自然法则者,即与自然同在。
  解
  老子认为:自然就是「道」,唯有「道」永垂不朽,人的行为若不离道,必然与道
    长存。
  释
  若人能了解「均衡律」在每一个领域中的作用,即可谓知「天道」。再若能保持均
    衡,则能与天同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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