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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之旅 作者: 朱邦复 五、境界 人生信念与思想行为 宇宙能量的压力(重力),电磁力,强、弱作用力等是物理的基本力。这些基本力支配着物质层次,所产生的作用力、重力以及共振作用等,都有“力”且守“信”,皆属于“信力”之一种。人之意念对于某些人事物,同样能守信且具有作用力。人能守信于一种原则或规律(即为“理”),因了解事理而生智能,故属理智层次。 信力作用于人的意识,支配了人的心念,是称“信念”。由于信念来自信力,且系判断的根据,所以成为意识面对未来事物变化的准则。在经验层次的人,只是一再重复过去的经验,信念可有可无。 人之信念并不单纯,往往对某一事件部分接受,部分排斥。人的经常矛盾犹豫的特征,正是需要思维判断的主因。一旦人们对某一人事物产生了共同的认知,便能形成力量,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判断也变得单一而有效。 在理智层次中,人的认知必符合客观事实,而客观事实又接近宇宙真实。所以理智层次可以说是诸层次的顶点,再发展下去,到了完全符合真实时,即回归到宇宙本体。 信念是一种抽象的结构,无形无质,却是意识层次质变到理智层次的基因。信念不是迷信,迷信也不是信念,两者之间的区别,完全在于人之私心。私心是主观的,仅属于个体的利害认知,若个体执着于私利,则不论相信什么,都是迷信。 举例说,“人生存在客观的宇宙中”是真,如果只因为于己有利,未经质疑就相信这种说法,那就是迷信。因为“信念”应该是用理智思考,在了解以后才相信这句话的真实性,并不是以利害为出发点。 以“我信神”为例,我真正相信与否,纯属主观,不值得讨论。如果我信神的原因,是因为“信神对我有利”(心安亦然),那么这种信神的现象就是迷信。反过来说,我信神,因“神为真”,所信属于真实的信力,这就是“信念”。(如神是真,必然利害兼具,盖真为整体,绝不可能仅有利或有害于某一个体!同理,神有偏爱,施利于某一个体,此神必不真,不真者无信力,人信之即迷)当然,真假需要求证,而且要能证明! 在人类社会的演进中,能到达理智层次的人极少。因此,人们对“信念”与“迷信”经常混淆不清。尤其是在学习层次以“应变力”为基础,个体的利益凌驾一切,人人都只顾私利。当人人私利相同时,迷信也就是一种信念,两者没有多大分别。 但是经验层次的到来,人渐渐认知到所学的与环境变化有些格格不入。迷信与实信遂有了分别,只是在盲目摸索的途径中,无法产生真正的信念而已。 心理学家发现,当小鸭破壳而出时,一见到会动的东西,就会一直追随下去,这是一种“映象行为”。在层次系统中,鸭是学习层次的动物,小鸭出生后必须学习,故静态之物不能吸引它(静物难以学习)。而小鸭一出生所见之动物,是母鸭的可能性在百分之九十以上,正是学习的对象。万一遇到了豺狼,那就进入另一种生命流程了。 这种映象行为在遗传基因中,是视觉辨识到运动物体后,就触发脚部机能紧随之。到了人类,行为更趋复杂,又加上了声音、气息、触摸等多种辨识交集。 另一方面,母鸭孵卵以及其它雌性动物的哺育行为,都是在生理作用的催化下,感官辨识与相关的反应行为相结合,为机械律的因果关系。 对所有高级动物而言,这种因果关系便形成了“亲子行为”。在经验层次中,亲子行为之复杂度更进一步,成为一种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联系力量,亦为“信力”。 我在巴西时,曾借住在一个朋友家中,他们有个两岁多的女婴,片刻都离不开母亲。我对亲子关系一向很好奇,仔细观察之下,才发现了这种“信力”。 实际上女婴并不是真正需要她的母亲,但是在映象行为的因果律下,她已经建立了一种心理需求。每当她意识到这种需求时,就本能地寻找母亲,而且根据习惯反应,知道只要自己开始哭叫,这种需求就能得到满足。 她又在经验中知道,满足这种需求的模式很多,最经常的模式,是: “妈妈在厨房里” 由于厨房很小,没有地方玩耍,她不愿意到厨房去。她满足于这种模式,只要有人告诉她母亲在厨房里,她就安心了。 母亲是不是真在厨房中呢?她不会追究这一点,只要相信母亲在,就会满足“习惯模式”,而免于心生恐惧。即使不是事实,她也会专心玩耍,不会吵闹。反之,若她的“习惯模式”得不到满足,就会号啕大哭,天塌下来也不能让她停止。 幼儿完全处在学习层次中,母亲事实上是出去买菜了,而她却相信母亲在厨房中,当然是一种迷信。问题在她凭什么证明?随时随地去厨房求证一番? 严格地说,纵使在经验层次,有谁的信念又不是迷信呢?我相信某个人还活着,这算不算是迷信呢?是不是我要每分每秒随时亲眼看到这个人,才算实信他还活着呢?那也不通,万一他断了气,要从哪一刻起,我才能认定他不是活着? 人相信科学,时到今日,还有很多人对万有引力深信不疑,从不过问那两个物体间的引力何在?难道这又不是迷信吗? 信念是一种力量,是一种在因果律导引下的时空流程,是宇宙中维持各能量运转的机构力。没有信念,什么“映象行为”、“制约反应”都不成立。小鸭子无法生存,那个小女孩也一分钟都活不下去!世界回复到混沌之中! 即令前人已经透悉真理,但在理智层次尚未缘熟以前,又有多少人能听得懂呢?真知真识者当然知道,更知道对不懂的人也应施以教化,便以神迹或预言将其观念以“信念”或者“迷信”的形式流传下来。 一代一代的,真知者越去越远,琴音绕梁最多也不过三日。于是神迹演变成宗教,预言则形成方术,后人不分青红皂白,有利于己则信,不利则排之斥之。 所谓的真知,应涵盖抽象具象两界,有五官可辨识者,也有意识得认知者。即使在意识层次,在认知力尚未质变为信念力之前,所谓的认知也当以感官能够反复印证者为真。而感官能够印证者,率皆为具象的事物。 于是,有一部分对宇宙真相有兴趣的人,便倾向于研究具象的事物。在中国,最初多为方士,《周易参同契》便是其中的代表。传到西方后,在中世纪一些修士的努力下,成为现代“化学”之始。 这些可以经由感官实证的方法,在很多代不断的改进下,奠定了实证科学的基础。至于抽象的观念,在中国被看做迷信,在西方则视为神学。 我看了一部由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原名是Inherit the Wind,中文译名为“向上帝挑战”,这个译名极差,完全扭曲了原著的精义。 这也是我教学的题材,所以也作了主题分析。兹转载于下,以飨读者。 出品公司:米高梅 剧本改编:麦特马修 导演:大卫˙葛林 演员:寇克道格拉斯-饰牧师:布莱迪 杰森罗伯兹- 饰律师:亨利德瑞蒙 珍西蒙丝- 饰布莱迪夫人:露西 达伦麦高文 饰费城公报记者:洪贝克 故事大纲: 一九二五年,在美国南部田纳西州西伯禄镇一所公立学校中,有一位生物教师伯特凯兹,因为讲授达尔文的天演论,触犯了该州公共法第三十七条,被捕入狱。 检方请了一位二次竞选总统失败的名人,基督教的布莱迪牧师作为主控官。而芝加哥的名律师德瑞蒙,则义务出面为伯特辩护。 由于当时美国保守势力强大,尤其在南部各州,很执着于基督教的思维方式。在民意的支持下,政治生态已经决定伯特有罪,法官坚拒辩方提出任何有关科学知识的证据。一场原属法律的单纯事件,一举变成政治、思想、科学、宗教的角力。 这一事件在媒体争相报导下,成为举国注目的焦点。 德瑞蒙诉求的重点在于人应有自由的思维,而布莱迪则认为《圣经》的教导就是全部的真理。两个人在法庭上各抒己见,结果明显地表现出,宗教信仰者因缺乏自由思维而愚昧不堪。最后,法庭判决伯特有罪,罚锾一百元。 主题: 人应该具有自由思维的机会。 故事大纲与主题之印证: 学校中讲授知识,必须有自由思维的空间。因此,教会牧师报警拘捕授课的教师,即属压制自由思维。本片诉之于法律,当然两造之间必为思维之争。 布莱迪坐火车来到,民众夹道欢呼,盛会相待。另一方面,辩护律师形单影只,备受冷落。两者相较,已可看出在不公平的条件下,自由思维之争取不易。 伯特之女友并无真正的信仰,代表了绝大多数的人们。她所追求的只是平安的生活,所以一再要求伯特认罪。而他则坚持思维的信念,不为所动。 在遴选陪审团时,布莱迪的诉求以宗教信仰为主,代表了压迫的一方。而德瑞蒙律师的标准则是能够自由思想,或者是无宗教或科学认知背景的人。 布莱迪在布道会上,很有魅力地展示了他的信念,以对上帝的赞美与歌颂,证明了人们内心渴望神的恩典。德瑞蒙曾经为他助选总统,两人见了面,布莱迪问道: “当年你我并肩作战,现在为何反目成仇?” 德瑞蒙回答: “三十年前你有理想,美国社会需要你这种人。” “那么,现在你为什么反对我?” “社会进步了,你的思想却停顿了。” 当双方对伯特的学生做交叉询问时,诉求的重点就浮现出来了。布莱迪认为新的思想破坏了学生的信仰,德瑞蒙问学生: “你相信伯特老师所说的吗?” “我不知道,我要想一想。” 德瑞蒙认为有想一想的机会,就是自由思维。上帝给了人大脑,就是让人类有自由思维的机会。 晚上,德瑞蒙去牢中探望伯特,伯特对审判的结果没有信心,德瑞蒙表示同意。伯特告诉德瑞蒙可能付不出诉讼费用,德瑞蒙说: “有很多律师以发财为目的,只接有把握的案子。” “那你为什么替我辩护呢?” 德瑞蒙没有直接回答: “我自幼就有个梦想,想买一个叫做‘金舞者’的木马,因为金舞者泛着金光,华丽非凡。有一天,我得到了它,但是一骑上去,它就垮了。” “世界上所有表面好看的事物,未必真有使用价值,我们必须深一层去了解。如果是骗人的,就有必要拆穿它!” 这就是德瑞蒙追崇自由思维与知识正义的态度。 第二天,德瑞蒙请了知名的学者三人,以证明天演论的实证价值,但是法官一概予以拒绝。 德瑞蒙不得已,便请布莱迪以宗教权威的身份,用《圣经》作为他的辩证。布莱迪极为自信,同意了德瑞蒙的要求,自愿作证,以宣扬教义。 布莱迪承认对《圣经》字字句句都奉行不渝,他从来不怀疑经中有任何矛盾之处,也认为怀疑《圣经》的自由思维是大逆不道。 德瑞蒙拿出一千万年前的化石,布莱迪认为根据经中的记载,此石头最多不会超过六千年(从创世纪到目前的全部时间)。德瑞蒙即反问,上帝在第四天才造出太阳,那么前四天如何计时?正因为布莱迪从未追求对《圣经》的了解,所以蒙然不知。人们崇拜布莱迪,是因为相信他对《圣经》的诠释,人们追随他,则是迷惑于他坚定的外表。 露西就是一个代表,多年来对先生默默的奉献,从来没有过一丝的怀疑。所有的信众听到布莱迪不知道没有太阳以前应该如何计时,都相顾愕然,一种微妙的转变,在剧中产生了说服力极强的震撼。 布莱迪坚持对《圣经》一字不移的信念,却发现自己无法自圆其说而处于众叛亲离的局面。他的形象动摇了,坚毅的外表颓圮了,信徒的信念开始土崩瓦解。 布莱迪缺乏自由思维能力的形象,在标榜自由民主的美国,成了丑恶的象征。舆论哗然,民意交相指责,政治再度支配了法律,大家都希望赶快找个下台阶。 审判结束,伯特被判有罪,罚款一百元,德瑞蒙不服,决定继续上诉。布莱迪亦不服,激动得心脏病发作,死了。 宣判后,伯特问德瑞蒙: “我们是赢了还是输了?” 德瑞蒙说: “你获得了千千万万人的赞扬,也废除了一条不合时宜的法令。但是,这种争论不可能休止,这只是个开始而已。” 费城公报的记者洪贝克,代表怀疑派的观点,为了面包,他是自由思维的支持者,却是什么都不相信。可是他有个优点,一眼就能看出人的本质,一再揶揄布莱迪的愚昧。 “布莱迪也有做错事的权利!”德瑞蒙义正词严地说。 “你怎么又变成布莱迪的辩护人了?” “布莱迪是在寻找上帝,但是祂太高、太远,人无法接近!” “啊!原来你是个相信上帝的无神论者!” 德瑞蒙相信什么呢?最后他离去时,法庭中人已走光。宣誓用的《圣经》以及伯特留下的一本《进化论》都遗留在桌上。德瑞蒙拿起两本书,掂了掂重量,把两本同时装入他的皮包中。 事实上,在这场辩论后,美国人对知识的追求有了新的认识。但是基督教的信徒仍旧不断反击,而且在对《圣经》的诠释上,一改布莱迪的绝对信念。反而从象征立场,灵活应用各种观念,以致仍能吸引大量的信众。 美国最大的优点,是他们具有自由思维的传统,然而最大的缺点,也是这种自由思维的泛滥。人的思维非常奇妙,自由的观念更是莫测,它可以直通宇宙,也可能永远在原地打转。宇宙的变化在人,而人的变化就在自由思维。 正因为思维的力量可大可小,无边无际,所以一般人无从了解它的能量及价值。当有德行的人得到了思维的力量,就可以施德于众。而一个乖戾残暴者有了思维力量之助,必然会导致天下大祸。 这种认知以老子最为透彻,在《道德经》中,他一再谆谆告诫,千万不能让人民自由思维,强调“常使民无知无欲”。不过当知识成熟,人类进入老化的后期时,思维之解放也是不得不然的后果。老子知之,是无欲而观,无欲而说。过去中国曾一再压抑自由思维的泛滥,表面上是开倒车,实际上却防止了人类的早熟及早衰。 如果还不能了解,且看看今日的世界吧!才不过一百年的时间,人类已经把自己的生存环境蹧蹋到如此的地步。若早一千年前发生,今日的人类何在?识者能不思之乎? 我在台视做电影编译时,大约三十出头。为了影片的放映,经常跑新闻局。我常自以为是,与新闻局的“电检专家”们争得面红耳赤。并在香港的自由报上,以“检、剪、简、谫!”为题目,痛责新闻局。 检是指检查,我当时认为一个国家要靠“检”查来箝制人民思想,是落伍的行为!检查之后,手持“剪”刀,把一部影片剪得七零八落。其结果是一切“简”化,简单得没有内涵。以致人民思想“谫”陋浅薄,是非不分,观念不明。 举例来说,为了影片中人物的头发太长,要剪;衣衫不整,暴露过多,要剪;画面上出现了苏俄或中共的旗帜,要剪;有骂人不雅的语言,要剪;有不合三民主义思想的,要剪;有侮辱政府官员、国家元首的,更是要剪。 剪下去是一刀,这一刀要剪在什么地方呢?如何拿捏尺寸呢?我曾以为做检查委员是件好差事,天天看电影,而且都是“原装进口”!等到到新闻局里一看,才知道委员们挤在一个小房间中,同时放映着两三部片子,不要谈享受,简直是活受罪! 终于,在各界交相指责下,影片检查的尺度逐渐放宽了。这个宽、紧之间,变成了头发要量长度,暴露要看几点,侮辱谩骂要做语意分析!等到完全解放后,各种镜头赤裸裸地,人间变得丑陋不堪!难道我当年所追求的竟是这些吗? 从美国回到大陆后,最初容或有些遗憾。不久,我发现到大陆的电视节目,娱乐性是不太高,但是社会上不良的影响确实少了很多。我在大陆待了三年,也看到了检查尺度的争论,由自己的经验中,我知道大陆社会问题的产生,只不过是迟与早的事! 这不是我认为如何的问题,也不是个人立场如何的问题,只要思想点燃了,心火就难免燎原。就好象物质文明一样,只要享受过物质提供的感受,就再也摆脱不了它的影响。人世永远是激进与保守两种力量的战场,激进搏命冲向明天,保守紧紧拉着过去。 这正是宇宙进化的真谛,宇宙在变,不可能停止,而变化的时空就是我们经过的流程。人在流程当中,从生到死,由无知到有知。累积的经验形成了文化,由浅薄到精致。变化的速度并没有快与慢,快慢只是人的感觉,感觉到流程驱动人的力量。 人要死亡,以便于流程安排新的变量。人类的经验要累积成文明,以便向更高层的变化发展。自由思维是流程中的参数,在参数不全时,需要累积。一旦累积到一个程度,到达流程的极限,就会自动中止,待文明形成了新的力量,再继续进行。 我很欣赏这类有关法律的影片,因为借着讨论,相对的观念才得以比较。尤其是以思维为题材,在正反面激烈的辩解后,个人往往受益匪浅。 影评: 编剧方面:无懈可击,对每个人物的个性、身份、背景的描述都很切合,毫不矛盾。对白幽默隽永,每句话都能切题,表现出无比的机智。行为合理,过场戏紧凑,尤其是主题的堆砌与发展,将布莱迪从天上摔倒在地,其气势每下愈况,令人感慨。而记者的穿针引线,能把律师的心态化为言词,更为不可多得的巧思。至于律师的辩才无碍,用布莱迪自己之矛,攻自己之盾,利用他的时间观认知自己的愚信,更是精彩绝伦! 导演方面:气氛掌握得好,全剧一气呵成,没有冷场。伏笔安排得当,由审判之初到终结,让观众自己感受到这是一场宗教迫害自由思维的战争。同时也明白宣示,迷信与自由思维的争战,是永远不可能停止的! 演员方面:演员表现都很称职,记得这部片子在五十年代也曾摄制过,饰演律师的是老牌影帝却尔顿希斯顿。我是在读中学时看的,只感觉到好,却不知好在何处。印象中,却尔顿希斯顿曾用《圣经》诺亚方舟的故事责问牧师: “《圣经》上说,经过了大洪水后,地球上所有生物都淹死了,只有诺亚方舟上那些成对的生物存活下来。那么,水里的鱼呢?” 在辩论的选材上,我认为新片尚不及旧片,到底时间观念不及“鱼怎么可能被淹死”的诉求来得直接。 我在大学时,就经常引用这句话,专门与“信主”的人玩观念游戏。他们千篇一律,一口咬定这是信与不信的问题。我则坚称人要有独立思维的能力,不经过思维判断,任何信念都是“迷信”! 有一次,我与一位高年级的学长李铁生讨论,他因为身体不好,受不了功课的压力,由台大物理系转学过来。我们经常在一起谈天说地,我在他那里学到了不少道理。那次我们的主题是“信”,他说: “信要有一种基础,不论是什么基础,都可以让人信。” “我不同意,连谎话也可以作为基础吗?” “当然,你刚才问我的那些物理定律,你怎么知道不是谎话?” “是你的谎话,或是别人的谎话?” “那有什么分别呢?” “当然有,权威者的谎话就是真理!” “你来向我讨教,难道不是把我当权威看吗?” 我语塞了,是的,我凭什么来分辨他说的是真是假呢?然而物理是讲求证据的呀!难道证据也是谎言吗?我停了一会,继续问: “如果权威者说了谎话,他的权威就破产了。为了方便,在社会上每个人都有他的信用,这就是信。” “完全正确。” “那么?” “那么当一个权威者说了谎话,在你还没有印证之前,你是信还是不信?” 我又被他将了一军!当然我会相信,那不正是他的意思吗?事实上,我们很少去求证无时无刻、不断吸收的讯息。而不论这些讯息的真假,只要我信了,都将成为“我”的一部分! 多可悲啊!我们自认为知道的事,究竟有多少是真呢?不知道!又有多少是假的呢?同样不知道!那么我们知道些什么呢?每个人随时随地都想表现一下自己的博学广闻,不管对某一件事物知道多少,都要发表一些意见。 有一个计算机界朋友的父亲病重,一大堆高级知识分子群聚一堂,讨论善后事宜: “我建议火化,比较符合环保。” “我不赞成,我见过火化的过程,人烧得坐了起来!” “啊!”女仕们吓得缩成一团。 “人死了哪里有感觉?” “又不是你死,你怎么知道?” “不必讨论了,我反对火化。”儿子表示意见了,他人只好休战。 “寿材该用楠木,贵一点,但是可以用很久。” “不,樟木可以防虫,台湾是热带,虫多。” “寿衣呢?穿长袍马褂,还是西装?” “当然是长袍马褂,中国人嘛!” “现在有哪个中国人还穿那个?老伯到阴间去了,怕连换洗都不容易!” “衣服无所谓,鞋子才重要!” “鞋子有什么重要?” “一般人都穿布鞋,其实,据风水专家说,布鞋发不起来。” “我不相信,难道只有穿皮鞋才能发?” “当然呀!不然为什么中国人过去落后,现在比美国人还有钱?” “那也说不通呀!难道现在美国人改穿布鞋了?” “你别笑,我这是听一位权威的风水专家说的!” “什么鞋子不打紧,鞋底一定要衬一张白纸才是真的!” “衬一张白纸?做什么?” “老伯回来时,脚下才不会发出声音!” 如此这般,这些高科技的知识分子,决定了土葬,用樟木,穿西装皮鞋,而且鞋底垫了一张喷墨打印机用的白纸,因为根据实验,垫了这种纸,走路时声音最轻! 如果读者认为我描述得太夸张,不妨想想天天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事,谁没有听过哪些菜吃了可以防癌,哪些吃了却能致癌。他人的言论有时我们未必同意,可是同意与否是一回事,这些讯息已经进入我们的经验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当人天天受到某一类讯息的不断轰炸,时间久了,不是疲累了不能再争,就是习惯了,自然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年事较长者,去大陆时,一定曾经在无意中,“共匪”两个字脱口而出。说这两个字的人,不见得憎之如匪,这只是一个习惯概念,一开口就流了出来。 有什么概念不是日积月累形成的呢?我们的信与不信,有哪一件不是在环境的影响之下?这不正说明了想控制别人思想行为的人,无一不想主控环境,把他们的意见变成环境的一部分。然后,人人都说着与他同样的话语,美其名为“人民作主”! 仔细想想,人有多少自由?又有多少思维?自由只是在环境授权下的极限,有谁能想到他所无法想到的事物?环境给人什么讯息,人就只能想到什么!当第一次革命者说: “人生而有人权!”人人耻之笑之,认为此人神智不清。 当环境改变了,权威者说: “人生而有人权!” 同样一句话,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不久,人人都说: “人生而有人权!” 这就是自由思维,至于什么叫人权?因为环境没有提供这些讯息,就不会有人去想它!所谓的“人有想与不想”的自由,正确地说法应是人有高呼“人生而有人权”,与不高呼“人生而有人权”这两种自由。 但是,如果有人说: “人生而没有人权!” 自由的捍卫者马上出动了,人人起而攻之!真有“自由思维”的人应该想一想了,这能算自由吗?人有权选择高呼人权的自由,也有不高呼人权的自由,甚至于有被攻击的自由,但却没有否定“人生而有人权”的自由! 在理智层次中,信念力的积累是量变,信念力改变成能量,则为质变。量变的结果,信念力决定了思维。理智行为是个体突破小我极限,向大我融合的过程。人的理智是一点一滴地积累而来,由量变到质变,最后回归宇宙的本体。 禅宗是中土的易理、老庄思想与佛教传入的最高乘境界,三者相结合的结果,宗教必须带着一些神秘的色彩,否则不能吸引一般的信徒。而禅宗的大德们已经透彻地了解了真如,与释迦牟尼佛、老子、庄子一样,都已到达了宇宙无你无我的无际本体。 当后学怀着虔敬的诚心,问禅师: “什么是佛?” 怎样的回答才是最理想的回答呢? “是宇宙本体。”后学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什么是宇宙? “是人生真实。”后学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什么是人生? “是生命象征。”后学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什么是生命? 能再问下去算是不错了,相信多数人听了,会“啊”的一声,了不起再加上: “那又怎样?” 要说不怎样!行吗?否则还能怎样? 万一有一个人听了,高兴地欢呼: “啊,多了不起啊!我回到宇宙本体了!” 这不是正宗的神经病吗? 这就难怪禅师们挖空心思,说: “狗屎是佛!” 再不然拿起棒子就打!多么惹厌的家伙!叫老衲如何回答! 能有人发心起愿求证真如,在滔滔人海之中,已大是不易。宗教是追求的第一步,果真走入宗教之门,也很有可能就是最后一步。已经到了坦途,回望来处,要后学能继续追求而又不至于停留中途,委实首尾两难。 不能道破,原因之一在于禅师们概以直观经验体认到宇宙真实,当时知识并不发达,对概念与现实的关系尚不了解。唯有不藉文字语言,而用直观法。然而所认知的却又是绝对的理性,到底要用什么样的法门,才能让人洞悉人生与宇宙的真相呢? 原因之二,禅不是知识,知识人人可得,人人可用,得之用之不过为了生存。如果从禅的认知又回到知识界,何不饱读各种知识罢了!所谓的知识不过是世人对事物表象一些肤浅的认知,说来头头是道,却与真相背道相驰。 原因之三,禅不是宗教,宗教是人失望于知识之际,企图在另一种体验中,追求人生真实。这种体验对宗教来说,是对某一超越的能力寄以信念,人心由此获得平安。获得平安并不代表已经认清楚了所获得的平安,其真实究竟是什么。 原因之四,人对人生之追求是基于未知,未知是一种神秘的现象。在追求不力、实际真相未得之前,一旦神秘性消失了,人的好奇心也将随之而去。已得知真实的大德,都不敢轻易地打破这种神秘情结。事实上,若要追求,真理也是永无止境,即令在理性的认知下,仍然有重重帏幕悬挂眼前。保持着神秘,不断地追求,懂得越多,走得越远。走到哪儿,就会有那儿的认知,又有什么好说的? 说穿了,宇宙就是生命的本源,也是一种生命形式。宇宙的变化不停,对变化其中的我们而言,变化就是能量,能量也具有生命。在层次论的立场,宇宙可以一层一层地展开,分开了是万事万物,不断地继续变化;合起来看,所有的万事万物、你我众生还是一个整体。妙的是只有人能看到这一点,只因为人是跨越所有层次结构的综合体,“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但得用思维而不是用眼睛去看! 人间在地缘、时间、认知、损耗等因素下,利益分配必然有多寡之别。利益既得者就是“权威”,经常也是利益的支配者。如果以利益做为客观的社会价值标准,同一社会的人对“权威”的信念,也就是对“利益获得”的妥协。妥协后,团体、社会利益的维持成了常态,个体的身心也得到了保护。 幸而并非人人都有思维能力,大多数人也都愿意相信他人,权威也经常能扮演成功的保护者。只是,如果此权威者也是人,也有人的需求、习惯、欲望,就难免受到他人的质疑或挑战。 比如当人向权威提出请求时,权威者未必有意愿或能力使之如愿。这样一而再,再而三,人的妥协到了极限,对此权威的信念也就开始幻灭。要能永保信念的维系,唯一的条件是权威者必须保证“利益”的交换。 利益的交换只有两种形式,一是肉体需要的物质,一是精神需要的慰藉。一般说来,前者因为可以计量,比较容易达成,至少很容易判断是否达成。后者却无从由外表得知,甚至对一个不具备自由思维能力的人,很可能连自己的精神需求是什么,都说不上来。 社会需要权威,此权威的能量必须极大,越大越好。如果大到不可能天天接触到,则人提出个人需求的机会就小些,失望的可能性也相对的减小。同时又要大得具有绝对稳定的能量,不至于被随时发生的挑战所推翻。 部落、社会、国家都具有这种功能,而且都不断向更大的能量发展。把这种权威的时空范围再扩大,变成了一个没有生死,不具实体的观念,并且符合前述的需求,此即一般人所称之“神”。人对神有信念,表示人知道神在身边,但是不可目睹。人对神的要求不受拘限,至于应验与否,端视个人的主观信念而定。 如果人有绝对的信念,便会认定“得”是神的恩赐,“不得”也是神的意旨。但若人不具绝对的信念,则得固然是神恩,不得便成为一种考验。这时,人若放弃信念便一无所据,不如再等待下一个机会,有个希望总比空无所有要好些。 那么得的是什么呢?最重要的应该是对寂寞人心的慰藉。人心是一个禁锢在肉体之中的俘虏,只能透过感官与外界沟通,偏偏人的概念有限,每个人又都忙于表达自己,无暇接受他人。神不同于人,信之则在,在则自我有了安慰。当人相信神在聆听时,人不再感到孤寂,心中充满了平安、快乐。 因为心是俘虏,是感受的中枢,人心若得到了平安快乐,也就得到了一切。人对物质有无、好坏的感觉都是相对的,而相对的比较,皆视记忆的素材而定。那么素材呢?不过是一些利、害程度的感受而已。 当人在平安快乐的心境中,不论是什么感受,都会得到平安快乐的认知。就像一个洗澡用的热水器,水温的高低决定于热水器是否在加温,非关水源的温度。当人心情好时,事事都觉得如意;心情恶劣时,再好的事物也难以忍受。 层次论究竟有什么用呢?前面说过,“斯为信念,信者信之”。我一生都在追求这种认知,对我来说,这是我认识人生的至宝。 在知识不发达的社会,人受到权威的箝制,所能相信的都是经过筛选,特意设计包装的讯息。只要人们所思所想同步了,人心平顺了,社会也就统一了。这相当于一种负向的动力,等到知识形成了力量,统治了人心,人对社会变化的动差接近静止,这个社会的能量消失,完全丧失了活力。 在另一方面,正向的动力就是社会的不安、冲突、对抗,对个人而言,却代表了追求、奋发、竞争。显然社会与个人又是一种矛盾,而矛盾正是进步的动力,进步解决了一些问题,同时又创造了一些新的问题。 在繁复的各种现象以及不断衍生的变化中,人反而不知道应该相信什么。尤其是当今多元化的社会,崇尚实际功能,追求主观认知,其结果是知识爆炸,各自分道扬镳。层次论就是在这个立场下,设法将各种知识建立在统一的架构上,提供明确的认知。 最现实的例子,就是人对“生”与“死”的认知。人人都知道集体的利益大于个人的利益,长远的大利重于眼前的小利,但为了生存,却又不得不以私利为中心。为了自我,人希望绝对的自由,为了生存,人又必须放弃一些自由,这是现实的矛盾。 死亡则是难以想象的神秘,生时,人幻想着死后。死后,没有一个人能捎回些许讯息。尚不知生,又焉知死?在这个两不知的夹缝中,有各式各样的假说粉墨登场。正因为不知,有人什么都相信,有人什么都怀疑,也有人朝三暮四。 对一个负向动力的人,没有什么解释的必要,而对一个不满于传统或科学答案者,生死大谜实在不可思议。这个问题不解决,人对人生不能谓之了解,不能了解人生,人活着就只是一团肉血,毫无意义可言。 层次论提出的答案是,人跨越了九个层次,就像金字塔的结构一样,越往上,能到达的人越少。到了登峰造极的顶点,这种人明心见性,通情达理,无私无我,有智能有品格。在人间为圣为贤,离开尘世则为神为菩萨。 神是不具肉体,却仍然运作在活人思维中的影响力。换言之,由于文化的影响,一些人无私无我的精神,得以流传在后代的思维中。某一个群体通常具有某一种“共性”,此一共性往往来自文化上某一个体的精神感召,能将此一个群体凝聚成一种超越自我的力量。此一精神体即为“神”。 神不占有空间,不具有形态,绝不可能被心智正常的人用眼睛看到。但是神绝对存在,具有抽象的结构,是人精神生命的根本。如果把人当作一个个单一的细胞,生存在一个庞大的身体中。则社会就是这个“身体”,而管理这个社会的主宰,则可以称之为神。 所以,眼睛只看得到自己的人,是无法认识神的真实面目的。在层次论的定义中,个体与整体的关系,正是人与人类的关系。更进一步说,个人认知产生的信念,与人类整体精神力量的产生的神,也属于同一模式。 由于理智层次完全建立在信念上,人间已无参考的借镜,是以真伪难分,凡俗大众虽见而不明。真信实信者,其信念必须贯通各层,他们正居金字塔顶尖,是到达另一个世界的临界点。伪信虚信者,不过人云亦云,不透不彻,不通不达,自然不在塔顶! 人活着的时候,由第一到第八层,层层都提供了机会,让人进化到第九层。但是各层的惯性影响实在太大,很少有人能挣扎过来。能在意识层次停留的人就已不多了,这些人要能运用意志力,免除下层结构的影响。如果成功了,则有希望更上层楼。 有意志力的人如果无法控制自我,尚可称为至情至性、有能有德之人。若从事艺术,必能出人头地、名利双收。若从政从商,必能翻云覆雨、为所欲为。此类人有德必为大忠大贤之士,否则必然欺世盗名,玩弄天下于一时。 等而次之,在经验层次之人于经验中获得认知的能力,是金字塔之中坚。他们能等因奉此,在太平盛世是人材,在荒淫暴乱之际,则是社会的焦点。唯人之经验有极,每逢事态乍变,超乎其认知的范围,即无所适从。然而世事虽常变,但本层次之人在社会上率为主流,因上层者少之又少,下层者又缺乏判断力,无不对之马首是瞻,景而仰之。日深月久,这些人遂自以为通天,自大自傲不知所止。人生百年,所知有限,人若知有限而谦,则有望培养自制之力,更上层楼。否则,此类人固享尽人间荣华,终难解得生死大事,不免于与草木同朽。 下余之人,绝大部分皆属学习层次,只要有机会,这些人都能学习。但是学习的结果,只能应变而无法认知。以人的结构而言,人人都可以由学习层次上达真知层次。 自人类建立文明以来,各层次在此金字塔的分配比例不变。随着人类对宇宙事物认知的增加,金字塔的比例依然,但整体的能量更大。继续下去,当能量高达某一地步,则顶点的临界奇异点,即将与宇宙本体合一。 不知宇宙结构真相的人,日日嘶喊平等自由。殊不知身体器官各司其职,是人健康幸福之所在,若各器官皆要求平等,人即将解体。人生在世各有机遇,循规蹈矩是社会国家之福。若受他人怂恿,妄然置身于自己所不知之环境,岂不形同任人宰割?循私为己是人之常情,若无知而摇旗吶喊,则是自取其辱。 居学习层次之人,近朱则赤,近墨则黑,最易受到经验层次之利用。若此辈之认知能力提高,达经验层次,将更自命不凡。盖经验层次之人咸居社会要津,最易为声名所误。所谓声名是动则有声,多动则有名,声名既得,遂信之以为真,虽欲更上层楼,怎知楼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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