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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孽缘

作者: 吴琦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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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违法窃听 电话查证


  经过一再延期,林黎云的预审(PRILIMRYHEARING)正式排定在5月24日(星期二)上午。
  根据美国法律,嫌犯在被警方逮捕之后的72小时之内,必须出现在法院中提审或称“过堂”(ARRANGMENT),验明被告的身分,由检方提起公诉。在过堂之后的60天之内,必须进行预审。在预审中,如法官裁决被告有重大罪嫌,即移送高等法院由陪审团审理,如系轻罪,则由地方法院(初级法院)审理。
  林黎云一案自过堂到预审,已超过60天。原因是辩护律师或检方、或法官排不出适当的日期,只要有一方无法出庭就无法进行预审,但必须由被告同意延期。
  预审法官已换成阿瑟·柯乐(AROTHURKOLLE),一位经验丰富、年约50岁左右的男性法官。到庭的有身着蓝色囚服的林黎云、林的辩护律师薛曼、薛曼的华裔助理何安娜律师、检察官罗伯特·穆柯、检方传唤的证人彭增吉、彭增吉的律师史托勒。审听席上,20多位中外文媒体记者,林黎云的亲戚陈小姐,纪然冰的生前好友王娜、方小姐、李先生,以及纪家委托的律师杨心本、彭增吉的好友罗伯特·马穆史东等。
  令人意外的是,审讯的一开始却是以第一现场目击证人彭增吉意图回避作证而开始。
  法官柯乐先向林黎云指出,由于检辩双方的一再推迟,致使本案的预审离开过堂已超过了60天,问林黎云是否接受这一审讯的合法性。林黎云通过中文翻译表示,愿意接受这一安排。书记员将这一回答记录在案。
  然后,检方传唤彭增吉作为证人出庭。彭的律师随即提出辩词。史托勒在辩词中说:美国民权修正案第5条款指出,公民出庭作证,应以不受到自我控告为前提,也即当证人出庭作证的内容,有可能危及本人的利益时,证人有权拒绝出庭作证。彭增吉为被告林黎云的丈夫,他的证词有可能危及本人,因此要求回避作证。史托勒并指出,彭增吉与林黎云的两段私下谈话已被警方用作本案的证据,其中林黎云曾谈到所谓的杀死纪然冰问题,不宜让彭增吉作证。
  检察官穆柯起身反驳这一辩词,他指出,法律确曾有“被告配偶有权拒绝作证”,这项法律另有证书,即“被害人是被告或被告配偶的孩子时,被告配偶不得引用此条法律拒绝作证”,本案死者之一纪启威,是彭增吉的儿子,因此不得以被告配偶的身分拒绝作证。
  史托勒再次提出纪启威的死,指出当彭增吉于1993年8月18日进入纪然冰公寓时,只发现了纪然冰的尸体,并没有看到在隔壁房间中被盖在一条毯子下的纪启威,检方有可能会怀疑彭增吉杀害纪启威,而法律规定如果证人作证有可能导致自我入罪,证人可有免作证的权利。
  检察官再次反驳说:根据法医检验纪启威尸体的结果,纪启威窒息而死的时间与纪然冰大致相同,在8月17日下午,而当时彭增吉根本不在美国,毫无作案嫌疑。
  尤其是彭增吉与林黎云在警局所谓私下谈话被警方窃听的问题,更引起旁听席上所有人的注意。因为律师史托勒无意中透露,林黎云在这段录音中向彭增吉坦承自己与纪然冰有了肢体冲突,无疑是承认杀了纪然冰。而史托勒的原意是说彭增吉与林黎云的这段谈话被警方录下,是警方侵犯了彭、林两人的隐私权,彭增吉不必为这一违法的窃听作证。
  很明显,史托勒的所有辩护都是想让彭增吉回避作证。
  法官柯乐裁决,彭增吉作为第一现场目击证人,又是死者纪然冰的男友,应予以出庭作证。至于彭、林私下谈话的录音,他将在听证之后裁决是否可以列为本案的证据。
  一轮激烈的辩论之后,彭增吉终于坐上了证人席,这是检方的第一波胜利。检察官穆柯,这位已有10年检察官生涯的43岁的地检官,精明瘦削的脸上显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但他在庭外对记者说,这只是全案审理的最开始的一步,如果把这场审理比作你们中国的万里长城,那么,让彭增吉坐上证人席,这只是刚刚踏上了第一步台阶。
  美国司法制度中的听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审理阶段。检辩双方通过各自不同的提问,使证人对案子中的关键问题进行回答。在问答之中凸现事实,使法官或陪审团了解,以利裁决。
  彭增吉要求在听证中聘请翻译。他在与记者谈为什么要聘请翻译的一段话颇令人寻味:“有翻译可以将英文复述一遍,使我能有时间考虑如何回答。”
  举起右手,彭增吉向法官宣誓,以真实的内容作为证词,如果在法庭上作伪证,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检察官穆柯一开始就围绕着彭增吉是否为纪启威的父亲开始提问。
  令在场的人大吃一惊的是,彭增吉对于许多问题的回答都闪烁其词,竟连是否为纪启威的父亲一事都称“不知道”!
  检:你是不是纪启威的父亲?
  彭:我不知道。
  检:你认为你是纪启威的父亲吗?
  彭:我不知道。
  检:你相信你是纪启威的父亲吗?
  彭:我不知道!
  检察官拿出一张彭增吉与纪启威在一起玩耍的照片,问:照片上的小孩是谁?
  彭:是纪启威。
  检:照片上的男子谁?
  彭:是我。
  检:这照片上的纪启威是不是你儿子?
  彭:是。
  检:这是否代表你是纪启威的父亲?
  彭:没有。
  检:纪启威出生的时候,你是否在医院中?
  彭:是的。
  检:除了你还有谁?
  彭:纪然冰、医生、护士。
  检:你告诉医生你是纪启威的父亲吗?
  彭:没有,没有人问我谁是他的父亲。
  检:你有没有告诉警探说你是纪启威的父亲?
  彭沉吟一会:是的,但是那不是在医院之中。
  检察官再次拿出另一张彭与纪启威的照片:是谁给你和小孩照像?是不是纪然冰?
  彭:我记不清楚。
  检:那你与照片上的小孩在一起的时候,你确定他是你儿子吗?
  彭:我不确定。
  检:那么你是在向怀特警探撒谎了?
  彭:没有撒谎。我认为是我儿子。
  在关于纪启威是否为彭增吉儿子这一问题上,检方与彭增吉几十个回合,并且动用了多张照片、出生证、警方记录,才使彭增吉“想起来”,纪启威是他的儿子。
  由于听证在彭增吉的左右回避之中进行,显得颇为缓慢。而众人对于彭增吉的记性变得如此迟钝而更感到奇怪。
  至于检方问及彭增吉,纪启威的出生是如何决定的,彭增吉反复强调,是纪然冰一个人作出的决定。这一点,与彭增吉从前告诉警探怀特“是我们(WE)共同决定生小孩”的不一样。彭增吉在法庭上承认,自1990年8月在青岛与纪然冰相识,纪然冰曾送了一件T恤给彭增吉作为礼物。但直至1991年5月,彭与纪的关系才开始亲密起来,这种亲密意味着“有了性关系”。
  1992年7月,纪然冰发现自己可能怀孕,当时曾与彭增吉讨论过,但是没有确定真有小孩,决定到美国来检查。8月,纪然冰在彭增吉的安排之下来到美国,后来是纪然冰单方面决定要将小孩生下来。彭增吉说:“我别无选择,不能强迫她去打胎。”
  谈到林黎云是如何发现彭增吉与纪然冰这段婚外情时,彭增吉承认,在纪然冰第一次送他T恤之后,就被林黎云怀疑。有一天林黎云在回到台湾的彭增吉的行李中发现一件纪然冰所赠的T恤,她向彭增吉追问T恤的来源,彭增吉起先只是说一位朋友所送,被林黎云追根究底,彭增吉只得说出纪然冰的名字,并将纪然冰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林黎云。检察官穆柯问彭增吉:“后来你太太有没有告诉你她还打电话给纪然冰?”彭回答:“她没有告诉我。”
  在检方的质问之下,彭增吉后来承认知道林黎云亲自到上海找纪然冰谈判,但他也承认,1991年4月,在上海希尔顿大饭店,彭增吉、林黎云、纪然冰三人见过面。但彭又说:“那是她们两人第一次见面,当时我也在场,我太太并不知道我和纪然冰的关系。”但是,根据检方的说法,林黎云在本案发生的两年前就已晓得彭增吉与纪然冰的婚外情,而彭增吉也曾向报界透露,他与纪然冰交往两个星期之后,就被太太从一件染有口红的T恤上发现了端倪。
  检方特别提出1992年2月的某一日,彭增吉与纪然冰住在美国的彭增吉家中,林黎云突然从台湾赶到美国,来到住所,发现了彭增吉与纪然冰在自己的卧室中。
  彭增吉无可奈何地说:“当时我们的情绪非常激动。”彭增吉承认,当时林黎云与纪然冰大吵了起来,发生了冲突。当林黎云发现挂在自己衣柜中的都是纪然冰的衣服,在盛怒之下用剪刀将纪然冰的衣服剪破。检方指出,彭增吉在1993年8月24日向警方称,他看到林黎云亲手用剪刀将纪然冰的衣服剪破,但彭增吉在证人席上说,他不记得了,他“只是看到了纪然冰的衣服被剪破之后的状态”。剪破的衣服一直放在楼下。当检方问彭增吉,为什么要将纪然冰被林黎云剪破的衣服放在自己家中达一年半之久,彭回答说“是为了补还(REPLACE)给纪然冰”。
  就在彭增吉一字一句地回答检方的交叉质询,追问林黎云与纪然冰1992年2月的这场冲突之时,坐在堂下旁听的林黎云又被带进了这场婚姻冲突之中,她按捺不住心中的委屈,开始低声啜泣起来,十多分钟之后,林黎云又处于无法控制的状态,伏身在桌子上大声哭泣起来。辩护律师薛曼提出,由于被告受不了这一刺激,要求暂停,法官当即决定休庭。
  检察官穆柯在庭外指出,这场冲突在林、纪矛盾激化的过程中至关重要。因为林黎云对纪然冰愤怒到要用剪刀来剪破纪的衣服,已有某种暴力的因素在内。而警方在纪案发生后,于8月24日由侦探怀特和法医郭方之美到彭宅找彭增吉、林黎云谈话,彭增吉曾拿出被剪破的衣服和一把剪刀,详述了他所看到的林黎云剪衣服的情节,剪刀和碎衣都作为证物留存在警方。
  再度开庭时,林黎云已恢复了平静,检方就彭增吉与纪然冰通电话的情况开始质询。彭增吉承认,纪然冰来美国之后,无论彭增吉在哪里,几乎每天与她通电话。彭增吉也承认,这些电话有的是纪然冰打给他的,也有的是彭增吉从自己的公司中打给纪然冰的。当检方特意问起在纪然冰出事前一个月,也即1993年7月,彭增吉是否自台湾的家中打了一个电话给纪然冰,彭增吉承认是从台北自己的家中打过一个电话到纪然冰公寓,而检方再度问起,台北家中的电话帐单,是否都由林黎云支付,彭增吉说记不得了,也有可能是会计小姐所付。检方指出,在今年1月8日与彭增吉谈话时,彭增吉曾经向警方说,家中的电话费用,都由林黎云主管,因为林黎云是分管财务。但彭增吉证词中说:“我太太主管财务,我没有参与台湾的电话帐单支付,我不知道谁真正支付这笔电话帐单。”他又说:“我太太不在的时候,由会计小姐来主管帐单。”
  检方还问到林黎云是否有加州的驾驶执照,彭增吉回答林黎云持有加州驾驶执照,并且能够经常开车外出购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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