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 血源乙型肝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血源乙型肝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本品系由无症状HBsAg携带者血浆提取的HBsAg,经纯化、灭活及加佐剂吸附后制成。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1 血源
1.1 对献血员的要求
1.1.1 献血员应为20~50岁无症状HBsAg携带者,其肝功能应无显着异常,并稳定。对献血员的其他要求按《原料血浆采集(单采血浆术)规程》执行。
1.1.2个月接种过活疫苗,1年内接种过狂犬病疫苗者,均不采血。
1.1.3 必要时以免疫扩散法(ID)测定HBsAg亚型。血源应以ad亚型为主,可有少量ay亚型。
1.2 单份血浆检查
1.2.1 无菌试验
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1.2.2HbsAg测定
用对流电泳法测定,HBsAg滴度应≥1∶8,或用反向血凝法(RPHA)测定,滴度应≥1∶1024。
1.3 混合血浆检查
1.3.1支原体检查
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1.3.2 取样接种孔雀绿培养基,35~37℃培养28天,结果应为阴性。
1.3.3 外源病毒检查
用Vero细胞和人二倍体细胞各3瓶,每瓶容量为10~15ml,各接种0.2ml样品,35~37℃培养10天,应无病变出现。用0.2%~0.5%鸡与豚鼠红细胞等量混合后于37℃吸附1小时,测定血吸附反应,应均为阴性。
2 抗原的浓缩和变化
2.1 血浆脱纤维
于血浆中加入氯化钙溶液,使之脱纤维。
2.2硫酸铵沉淀
于血清中加入硫酸铵饱和溶液,或用固体硫酸铵,使最后达到适宜的饱和度,沉淀HBsA.
2.3 超离心纯化
溴化钾等密度区带离心2~3次,每次离心后分部收样,根据紫外监测峰及密度测定,合并合格的样品,经超滤去盐浓缩。蔗糖速率区带离心1~2次,分离出HBsAg。
3 灭活
3.1 胃酶处理
将HBsAg悬液加入适量胃酶,置35~37℃处理4~5小时,最后超滤去胃酶。
3.2 尿素处理
于HBsAg悬液中加尿素至4~8mol/L置37℃处理4~5小时,超滤去尿素。亦可不用尿素处理。
3.3福尔马林灭活
于HBsAg悬液中按1∶4000加入福尔马林,置37℃72~96小时。不用尿素处理者可用1∶2000福尔马林灭活。
4 稀释与吸附
已灭活的疫苗原液经除菌过滤后,根据Lowry法检测折算的特异性蛋白含量进行稀释,加入A1(OH)3吸附,并于疫苗内加入防腐剂。
5 半成品检定
5.1 总蛋白含量测定
用Lowry法测定,使用检定所提供的标准品。
5.2HBsAg含量测定
按总蛋白含量将样品稀释至不同稀释度,用RIA或火箭电泳法测定,使用检定所提供的标准品,HBsAg含量应在90%以上。
5.3 电镜检查
取每台离心机每次蔗糖离心后的样品,制作5个铜网,在60000倍电镜下,每个铜网观察6个视野,结果应主要为22nm球形颗粒,未见Dane颗粒为合格。有可疑Dane颗粒者应以加倍视野数检查。
5.4 残留杂蛋白检查
5.4.1 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
浓缩胶浓度为4%,分离胶为7.5%,加10μgHBsAg样品和适量的人血清白蛋白进行电泳,银染,试验样品应不出现明显杂蛋白带。
5.4.2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
HBsAg样品经SDS处理后在7.0%浓缩胶和15%分离胶中加入5μg进行电泳,结果在分离胶中应主要存在22000及28000分子量带,应不出现明显的杂蛋白带。
5.5HBV DNA检查
用HBv DNA片段制备探针,取200μg除菌后的样品与探针进行杂交,结果应为阴性。控针的灵敏度应≤1pg。
5.6 无菌试验
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6 分装
每支安瓿分装1.0ml,HBsAg含量分别为10μg和30μg两种规程。
7 成品检定
7.1 无菌试验
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7.2 安全试验
每亚批疫苗皮下注射体重14~16g小白鼠,每只0.5ml,注射后第3天和第7天各观察一次,允许皮下有硬结,但应健存。
7.3 化学检定
按《生物制品化学规定规程》进行。
7.3.1pH值测定
应为5.5~6.8。
7.3.2 游离甲醛测定
应含游离甲醛,但含量应≤0.01%。
7.3.3 氢氧化铝含量测定
每ml应不超过1.25mg。
7.3.4 氯化钠含量测定
应为0.8~0.95%。
7.3.5硫柳汞含量测定
不应超过0.01%。
7.4 效力和鉴别试验
将疫苗4倍递增稀释,每个稀释度接种BALB/cH2d或NIHq型雌性小白鼠20只,每只腹腔注射1.0ml,4~6周后采血,以RIA法测定抗-HBs,计算小白鼠ED50值与参比苗ED50值,结果以检品ED50值/参比ED50值,其比值≥1为合格。
7.5 抗-HBc检测
每批用6只体重为300~350g同性豚鼠,每只腹部皮下注射疫苗0.5ml,间隔一个月免疫第2次,之后一个月心脏采血,用RIA法检测免疫前后血清,结果抗-HBc应阴性,否则应重试。
7.6人体免疫观察及标准
每年度生产的头3批疫苗或前、中、后各一批疫苗进行人体免疫观察,观察对象为小学生或学龄前儿童,按0、1、2个月程序每批至少接种20人,每人于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1.0ml,于3针接种后一个月采血,用RIA法测定三项指标,抗-HBs阳性率(S/N≥10)大于90%,6个月内未出现HBsAg者判为合格,否则需要重试。对免疫后单独出现高滴度抗-HBc者应分析原因。
8 保存与效期
保存于2~8℃暗处,不得冻结。自检定合格之日起效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