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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 精制抗蛇毒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蛇毒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
本品系蛇毒或脱毒蛇毒免疫马的血浆,经胃酶消化后用硫酸铵盐析法制成的抗蛇毒球蛋白制剂,能中和相应蛇毒,用于治疗被相应毒蛇咬伤之患者。 1 制造 1.1 对血浆的要求 1.1.1 用于制造精制抗蛇毒血清的血浆应符合附录1《抗蛇毒血清生产用马匹免疫方法》的规定。 1.1.2对血浆效价的最低要求如下: 血浆种类 | 每瓶血浆效价(U/ml) | 蝮蛇 | 150 | 五步蛇 | 50 | 银环蛇 | 200 | 眼镜蛇 | 12 |
1.2 制造程序 按《精制抗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中1.2项进行。 1.3 对制造工艺的要求及规定 按《精制抗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中1.3项进行。 1.4 半成品检定 由制造部位进行理化检定、无菌试验、安全试验、热原质试验、类A血型物质测定及效力试验。热原质试验、类A血型物质测定及效力试验可与质量检定部门会同进行。检定方法及要求同成品检定。 2 成品检定 由质量检定部门进行全面检定,半成品已会同检定的项目可抽检。 2.1 鉴别试验 按《精制抗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2.1项进行。 2.2 理化检定 按《精制抗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中2.2项进行 2.3 无菌试验 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2.4 安全试验 按《精制抗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2.4项进行。 2.5 热原质试验 按《生物制品热原质试验规程》进行。注射剂量为3ml/kg。判定标准按该规程4.1项要求进行。 2.6 类A血型物质测定 按《精制抗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2.6项进行。 2.7 效价测定 2.7.1 效价测定方法见附录2。 2.7.2对各种抗蛇毒血清成品的最低效价要求如下: 抗血清种类 | 血清效价(U/ml) | 蝮蛇 | 500 | 五步蛇 | 180 | 银环蛇 | 800 | 眼镜蛇 | 100 |
3 保存与效期 保存在2~8℃。自效价测定合格之日起,液体血清效期为3年,冻干血清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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