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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文化复兴

来源:网摘  2008年12月2日

发源于中国的中医中药,几千年来护卫着无数的炎黄子孙。然而,被中华儿女尊为国粹的中医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却显得中气不足,甚至有些步履蹒跚。如何使中医药文化得以复兴,使中医药产业得以发展,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心中的“结”。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克建:加快中医药立法,建立传统知识保护制度

“两会”期间,余克建提交了《关于制定传统医药法的议案》,呼吁加快中医药立法,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

“中医药是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余克建说,中医药传统知识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被不当占有、使用的事件屡屡发生。中药资源被破坏,严重影响了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中医药的立法从制定国家专门法律的角度来看,还落后于其他国家。现行涉及传统医药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参照西医药模式制定的,无法有效体现中医药等传统医药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传统医药的发展。

余克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拟稿)中建议,国家应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促进中西医结合。中医药科学研究应当以提高疗效为核心。重视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防治研究,加强对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研究。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的挖掘、整理与研究,开展民间中医药诊疗方法和技术的收集、整理和验证研究。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鲁南制药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赵志全:实现中药现代化要重视知识产权

赵志全在“两会”期间呼吁,实现中药现代化离不开知识产权,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是实现中药现代化的障碍。

赵志全认为,目前,我国中药产业规模还很小,其产品开发步伐缓慢,加之中药材质量不稳定,明显缺少竞争力,特别是我们已经研究出来并具有良好疗效的中药组方,没有形成产业化生产和经营模式。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药企业缺少知识产权意识。

中药现代化进程的主体是中药企业。中药现代化发展,要求中药企业必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产品。在现代社会,申请专利是保护中药的有效途径。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后,国内国际医药市场竞争加剧,没有专利的中药产品就没有独立生产、销售的安全保证,还可能被他人“合法”仿制。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工商联(商会)会长

匡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扶持民族医药发展

“两会”期间,匡勇提交了一份《关于增加藏药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提案,呼吁保护和传承藏医药,加大对民族医药的政策支持力度。

近年来,民族医药异军突起,很好地发挥了传统医药在防治病中的重要作用。但目前限于政策和市场等原因,民族药品很难能进入终端药店销售,也很少进入医疗保险目录和医院使用。

因此,匡勇呼吁对民族医药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他认为,西医药、民族医药、中医药各有其特点,应该从政策层面上一视同仁,在监督、管理上加强分类指导。

匡勇认为,当前藏药企业所面临的市场准入问题是许多民族药企业的共性问题。首先应该明确,中药、藏药或其他民族药,都是中华民族宝贵的医学文化遗产,在政策上应给予准入市场公平竞争的条件。其次,垄断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只有解决民族药市场准入问题,才能实现民族医药的繁荣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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