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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用药宜谨慎

中国中医药报  2011年8月8日

马有度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孕妇患病,自然也要吃药,但应用不慎,服药不当,往往影响身体健康,甚至引起流产;有些药物还可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因此,为了母子健康,孕妇用药要特别注意选择,绝不能随便滥用药物。古代医家对此早就十分强调,而且专门编写了“妊娠用药歌决”,列举了数十种妊娠忌用的药物,分为禁用和慎用两类。

毒性很强的药物,如斑蝥、大戟、巴豆、牵牛、商陆、乌头、皂角、天南星等,均应禁忌,以免危害母子安全。

泻下药物,如芒硝大黄、番泻叶;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水蛭、虻虫、麝香、常山等,也应禁忌。因为这些药物大多可使子宫及盆腔充血,并增强子宫收缩,易引起流产。

通经去瘀的桃仁红花、茜草,行气破滞的枳实,大辛大热的附子,干姜肉桂、半夏,以及具有滑利作用的瞿麦、木通、通草等等,均应慎用。此外,牛膝、延胡索、牡丹皮、赭石、薏苡仁、牛黄等药,也宜慎用。

古人在列举了这些药物之后,还特别强调说:“此系妇人胎前忌,常须记念在心胸。”我们应当尊重前人的经验,不要随便违反禁忌,即使对慎用的药物,也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现代的研究表明,孕妇用药不当,还可能引起胎儿畸形。最典型的就是1956年发生的“海豹胎事件”。当时的药商热衷于销售一种防止孕妇呕吐的药物,名叫“反应停”。谁知吃过这种药物的孕妇,却生出四肢残缺像海豹一样的怪胎。这一事件,医学界为之震动,从此更加重视药物致畸的研究。

20世纪70年代,人们又发现采用苯妥英钠治疗癫痫的孕妇,远比正常孕妇更容易使胎儿畸形。可能致畸的药物包括以下几类:抗生素中的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镇静药利眠宁、安定、氯丙嗪、苯巴比妥;抗过敏药扑尔敏、安其敏、苯海拉明;激素药可的松、强的松;性激素药乙烯雌酚、睾丸酮;抗糖尿病药甲糖宁、胰岛素;抗疟药奎宁、氯喹林、乙胺嘧啶;化疗药氮芥、环磷酰胺、氟脲嘧啶等。就连中药中的巴豆、牵牛、蜈蚣、斑蝥,也可导致胎儿的多种畸形。

有些药物,虽然既不会引起流产,也不会致畸,但却不利于胎儿,也应避免使用。以解热镇痛药为例,非那西丁损害胎儿肾脏,阿司匹林可引起出血性疾病。

需要指出的是,有些中成药,实际上包含一些解热镇痛的西药,不慎服用,也会造成危害。

由此可知,孕妇不论服用中药、西药或中西混合的药物,都宜谨慎。能不用药尽量不用,确需用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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